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684诉讼法学(民诉与刑诉)之刑事诉讼法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刑事代理

【答案】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埋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2. 刑事司法协助

【答案】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相互请求,相互协助,代为进行某些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刑事司法协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常称为审判协助,包括送达法律文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情报的提供等。广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包含了狭义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以及犯人引渡、诉讼移管、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3. 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答案】(1)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2)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对案件终止诉讼活动的一种处理决定。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

①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3)两者的主要区别

①适用对象不同

相对不起诉是针对犯罪人,只是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可以适用自由裁量权,决定不起诉; 绝对不起诉的对象一般不构成犯罪,也可能是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②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不同

对于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可以选择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绝对不起诉,检察机关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只能依法决定不起诉。

③法律后果不同

绝对不起诉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之前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洗脱了犯罪的罪名,是无罪释放,也可能是有罪无责; 而相对不起诉的法律后果是之前是犯罪嫌疑人便是犯罪人,只是依法不处以刑罚。

此外,因其法律后果的不同,两者的救济不尽相同,当犯罪嫌疑人是以有罪无责释放时,可以选择申诉。

4. 搜查与检查

【答案】(1)搜查是指为了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由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索的一种侦查活动。

(2)检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搜查与检查的主要区别

①对象不同。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 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

②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 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③程序要件不同。搜查两种都可以;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检查必须持有证件,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④是否能强制搜查和强制检查。进行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住所、物品进行强制搜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对被害人则不可以强制检查,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5. 直接证据

【答案】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同时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实施者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肯定性直接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上述两个要素中的任意一个,就是否定性直接证据。

6. 死刑复核程序

【答案】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其特点为:

①适用对象具有单一性,即该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而不适用于其他案件。

②对于死刑案件的不可缺失性,即必须经过核准程序。

③诉讼程序具有特定性,即它是死刑案件的终结程序。

④程序启动具有主动性,与其他审判程序必须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同,死刑复核程序不需经告诉而自动启动。

⑤死刑核准权具有专属性,即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案件有核准权,而不是所有的人民法院均有核准权。

7. 传闻证据

【答案】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在法庭外对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及他人制作并经本人认可的陈述笔录,或者在开庭时就他人所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做的转述。“传闻”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8. 起诉便宜主义

【答案】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并且具备起诉的条件,但公诉机关斟酌各种情形,认为不需要处刑时,可以裁量决定不起诉。起诉便宜主义赋予公诉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区别犯罪人及犯罪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处理,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更新改造。

二、选择题

9. 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在下列( )情况下,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

A. 委托代理人事先通知被代理人

B. 委托代理人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C. 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

D. 转委托代理的后果对被代理人是有利的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人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的,由代理人对自己所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所以,委托代理人转委托需要得到被代理人事先的同意或者事后的追认,除非是紧急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