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829土地管理学(含土地经济学)之土地经济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所有制
【答案】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2. 熟地
【答案】熟地是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建造建筑物的土地。
3. 土地估价机构
【答案】土地估价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名称应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名称应明确为事务所。
4. 土地计划利用
【答案】土地计划利用是指采取计划方法指导,调整土地资源的利用活动。
5. 地租
【答案】地租是指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6. 土地的经济供给
【答案】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供给。
二、简答题
7. 土地资源管理的特点。
【答案】土地资源管理的特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是国家主权的物质实体,绝对要求由国家统一管理;
(2)土地永恒存在及可永恒利用,决定了土地资源管理一般不存在丢失与注销的问题;
(3)土地资源管理,既是宏观管理,同时又是微观管理。
8. 简述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
【答案】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非农产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
(4)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5)集体经济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9. 市场价值有哪些特点?
【答案】市场价值又称公开市场价值,是在满足以下条件下的进行交易的最可能价格。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
(2)交易双方出于利己的动机;
(3)交易双方一是精明的、谨慎的,并且了解交易对象和市场行情;
(4)交易双方有比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
(5)不存在卖者因特殊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一一邻居购买、在紧邻处地产商购买、原使用者购买。
10.最坏耕地产生级差地租的几种情况?
【答案】最坏耕地产生级差地租的表现为以下几类:
(1)由于在较好的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降低造成的。
(2)由于社会对农产品需求增加,有更坏的土地投入耕作,其个别生产价格作为社会生产价格,因而原来最坏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这个新的社会生产价格,从而形成超额利润并转化为级差地租。
(3)在最坏土地卜追加投资由于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
三、论述题
11.现阶段我国如何实现耕地供求平衡,缓解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答案】现阶段我国为实现耕地供求平衡,缓解人口对耕地的压力,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退林还地、退渔还田等措施恢复一部分耕地;
(2)鼓励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垦荒山、荒地、海涂、河滩以及工矿废弃地以增加耕地面积;
(3)提高耕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间接增加耕地面积;
(4)加强用地的行政管理;
(5)政府制定地价等方一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多用建成区土地,少占用耕地;
(6)深入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一套节约用地的机制;
(7)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利于控制耕地占用速度的土地
管理体制。
12.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
【答案】(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
①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主体代表,法律规定却较为含糊。同时,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按股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泛化,致使在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或者是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②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主体凌驾于使用权主体之上的行政配给关系所决定的,并导致了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界定小清。
③土地的产权残缺不全。目前我国是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统一管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却没有抵押权、继承权; 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土地市场的信息不畅通; 土地交易价格被扭曲; 土地交易的中介服务不完善。
④土地交易组织发育滞缓,土地市场需求乏力。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风险的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小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因此而严重受阻。
(2)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的思路与对策
①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强化所有权职能。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的主张。明确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比较现实和稳妥的选择。这既尊重了历史,又考虑到了农村现状,而且操作的成本也不高。
②科学界定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a. 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两权分离”、农户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体制下,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有监管权,如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防止荒芜、弃耕地或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方向。
b. 应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至少应包括排他的占有权、开发利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七项。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得借口使用权独立而危及所有权主体的利益。
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制度。
a.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杜绝任何商业性的征地;
b. 改变现在按土地原用途、以征地前若干年的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的办法,推行土地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