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大学法学院621综合课1之法理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1)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含义
一切社会的法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法主要是由法律规范(规则)构成的,它调整人们的行为。法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为维护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可以根据不同角度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大类:
①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规范性特征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②社会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本质和目的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如维护秩序,促进建设、改革与开放,实现富强、民主与文明; 根据一定价值准则分配利益,确认和维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等。
英国学者拉兹曾经指出:“每一个法律制度必然有规范的作用,也总会有社会的作用。把规范的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的规范性; 把社会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所具有的或预期的社会效果。”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规范性特性进行考察的,法律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分析的。法律的这两种作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
①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②在理论上或逻辑上,这两方面作用是相辅相成但却不是并列的,它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作为手段)来实现维护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作为目的)。
③二者不可偏废。通常仅注意法的社会作用而忽视法的规范作用。这主要是因为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自然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特征,一定社会的法、国家以及在这一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政党、道德、宗教、思想意识等,都属于同一上层建筑,在本质上可以说是一致的,有为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服务的作用。但法的作用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以自己特有的规范作用来实现它的社会作用的。如果忽视法的规范作用就难以表明法的社会作用和国家的社会作用的区别。
④二者表达法的作用的角度不同。二者都是法的作用的表现形式,法的规范作用取决于法的特征,而法的社会作用是由法的内容、目的决定的。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两个方面即政治职能(通常说的阶
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2. 简述法律方法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力一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法律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专业性
人们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是取决于他们自己所认识到的自己的特定社会角色、地位。法律职业者有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这是一种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判断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核心是法律思维。学习法律,不是简单地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而是要学会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和解决问题,学会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角色看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要进入法律职业者的角色。
(2)法律性
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力一法。法律是法律人判断是非的标准。法律人是根据法律判断案件应该如何处理的。一个经过系统法律训练的法科学生和一个未受过此类教育的人,在看待一个法律问题时是有所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前者对法律更执著。经过系统法律训练的合格的法律人通常是以法律作为判断问题的主要根据。法律并不仅仅是一种由各种条文堆砌起来的知识,它还是一种建立在专门的技术和信念基础上的思想方式。这种思想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忠于法律。
(3)实践性
人的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两种类型。根据这种区分,方法可以分为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法律方法属于实践方法的范畴。法律方法具有明显的实践性:
①法律方法的目的指向是一种实践指向,即如何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方法的主体是法律实践的主体,即从事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职业者。
③法律方法的评价标准是实践标准。
一种法律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取决于它能否有效地解决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实践性是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等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区别。但应当指出,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还是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都无法截然分开,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转化的。
3.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有什么关系?
【答案】(1)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目的、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方法等。党的十七大报告由十二个部分组
成,其中第六部分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这一标题就可以看出,报告将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法治建设密切结合在一起。报告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2)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措施
根据十七大报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①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②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③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④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3)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要求
①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②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③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④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⑤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4)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两者的本质和目的都是一致的,因此,两者也相互作用,密切联系。政治体制改革对法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构成法治的某些部分,例如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也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反过来,法治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规划与运行都需要法治的配合和支持,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4. 如何理解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
【答案】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认真总结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人为本的法律观”、“依法执政观”、“和谐法治观”、“法治理念观”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法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