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806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答案】(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为:
①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
②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解决的是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间题,是国家法制的基础,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③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规是把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化,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④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①宪法相关法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②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③行政法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正公开、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④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十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
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⑤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通过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仟,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⑥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它通过规范国家的刑罚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
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诉讼法律制度是规范国家司法活动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
2.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答案】(1)我国宪法的特征
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②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③在制定和修改程序卜,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a.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b. 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胜利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②人民主权原则
一般来说,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人权保障原则
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
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
④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⑤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 怎样理解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为什么说大学生的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答案】(1)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①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②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
③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a.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
b.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2)大学生的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的原因如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之大成,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是人们观察世界、判断事物的基本标准。我们要学会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把握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正确辨识社会现象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确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
4. 如何认识法律的历史发展?
【答案】按照经济基础决定卜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因此,除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外,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