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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项选择] 徐某经乡政府批准占地建房,因地基位置与村民江某土地相邻,江某以影响房屋通风为由,阻挡徐某动工建房。徐某便经村委会同意到乡政府办理变更手续,但乡政府以原批准是根据乡里的整体规划进行,不同意变更地基。徐某即擅自移地动工建房。房屋建到一半时,乡政府在未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徐某之妻见已动工的房屋被拆,一气之下服毒身亡。徐某提起诉讼,要求乡政府赔偿拆除房屋和妻子死亡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乡政府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B . 乡政府不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合法
C . 乡政府只应当赔偿拆除房屋的损失,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D . 乡政府对拆除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导致徐某之妻的死亡的损失都应当赔偿,因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行为之间有联系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 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 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 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下列说法中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有:() 李某遭到公安机关殴打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违法,但公安机关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李某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赵某认为工商局确定的赔偿数额太低,或者对分为几次赔偿的方式不满意,或者工商局逾期不予赔偿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 田某认为乡政府工作人员对其汽车扣押和对其殴打的行为造成了损失,乡政府认为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为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某公安机关接到举报说有人在一间酒吧内嫖娼。公安机关立即行动将正在嫖娼的张某抓获带到派出所。张某随即被绑在一张椅子上,被用刑。第二天,家人来看望张某时,发现张某昏迷,全身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家人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张某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提出国家赔偿要求。 张某的家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公安机关的殴打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公安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对张某家人的赔偿应当包括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徐某经乡政府批准占地建房,因地基位置与村民江某土地相邻,江某以影响房屋通风为由,阻挡徐某动工建房。徐某便经村委会同意到乡政府办理变更手续,但乡政府以原批准是根据乡里的整体规划进行,不同意变更地基。徐某即擅自移地动工建房。房屋建到一半时,乡政府在未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徐某之妻见已动工的房屋被拆,一气之下服毒身亡。徐某提起诉讼,要求乡政府赔偿拆除房屋和妻子死亡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四个要件:(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案中的乡政府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备该要件。(2)侵权行为要件,即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且该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本案中乡政府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乡政府不具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力,所以该行为违法。(3)损害结果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且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案中的损害是拆除房屋的损害,其妻子的死亡与该行政行为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予赔偿。(4)法律规定要件,即国家赔偿必须有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范围,所以针对该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赔偿范围是拆除房屋的损失,不包括徐某妻子死亡的损失。所以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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