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论文摘要

题目:论商品化权--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

关键词:商品化权;知识产权;人格权;商事人格权;公开权

  摘要

商品化权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它的出现是基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某些新领域的权利要求。对它的研究,国外尚未定型,国内也刚刚起步。商品化权问题起源于英美,主要是在判例中得以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一项权利,而在我国,它仍属一种应然的法益而非实然的法定权利,故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采用人格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在内的综合保护手段。可见,商品化权的内容横贯诸多法律部门及权利领域,却并没有自己独立的一席之地。随着现实生活中各种相关纠纷日益增多,原有的民事权利体系面临此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而,有的学者提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引入“商品化权”这一概念,那么很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在综合了国内学者对于商品化权概念的界定后,笔者认为:所谓商品化权就是将具有公众吸引力的其他非商业权利领域保护对象进行二次开发后移用于商业领域,从而在该领域创造出一种大众需求,以达到商业促销目的的权利。国内学者将商品化权分别定位到人格权、商事人格权、知识产权或无形财产权中。然而,上述观点在没有明确商品化权外延的情况下,只依据商品化权的部分特征,就反推出它的属性,显然是不成立的。因此,笔者通过对各项权利体系的分析,分别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在此呼吁建立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体系,将商品化权归入其中。最后,笔者认为在商品化权的构建上,需要注意其个人形象范围、名人的认定标准、以及该权利的保护期限等等。并且建议在立法中确认商品化权,使商品化权的法律保护有所依据;另外,在法律没有正式确认商品化权之前,对商品化权的保护应该从多个相邻部门提供交叉保护,能最大限度的使权利人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