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660国际法之国际经济法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答案】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即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它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且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2. 海牙规则
【答案】《海牙规则》,全称《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是在英国的提议下,在1924年的国际法协会海洋法委员会外交会议上通过的,1931年生效,是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影响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之一。海牙规则采纳了《哈特法》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①承运人的义务; ②承运人的免责; ③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④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通知、诉讼时效; ⑤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我国没有加入该公约,但在我国1993年《海商法》和我国航运公司制订的提单中吸纳了《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和豁免的规定。
3. 原产地规则
【答案】原产地规则又称“货物原产因规则”,是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原则和证明文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多由各国自行规定,很不统一,海关合作理事会具体规定了原产地标准,供签订《京都公约》的各国采用。
4. 先期违约
【答案】先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是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通过声明或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意图。先期违约可由违约方明确表示,或由对方从其行动中判断出来。例如,违约方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即宣布拒绝履行合同或宣告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
5.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答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是根据1970年《建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适当配合,促进在全世界保护知识产权; 保证各联盟间的行政合作。由于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从1974年起,WIPO 成为联合国下属
的专门机构之一。
6.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答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其特征包括: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 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任务重在防患于未然。
7. 关税配额
【答案】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一种措施,指将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实行进口限制的一种方法。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配额限制,对在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较低关税,配额外的进口征收高关税。其在性质上属于进口配额的一种。
8. New York Convention
【答案】New York Convention,即《纽约公约》,又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由联合国主持制定,1958年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上通过。该公约共16条。其主要规定是:①各缔约国应当承认当事各方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 ②除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况外,各缔约国应当承认与执行该项在外国作出的仲裁裁决; ③公约规定了各国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的各项条件。
9. 航次租船合同
【答案】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ty ),亦称航程租船合同、定程租船合同,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的常见形式,指为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它属于运输合同,不具有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作用。
10.单证严格相符原则
【答案】单证严格相符原则,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亦应互相一致,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议付; 付款行、承兑行和议付行不得接受单证之间、单单之间有不符的单据,否则开证行有权拒绝偿付上述银行; 如果开证行接受不符的单据,开证申请人有权拒绝补偿开证行; 如果受益人或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那么银行无权拒绝付款、承兑、议付,开证行无权拒绝偿付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
二、简答题
1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提出了哪些新的法律问题?
【答案】多式联运提出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例如:
(1)货物风险的划分
包括买卖双方之间如何确定风险转移以及在若干不同的承运人之间如何确定货物损失的分担。
(2)法律适用问题
对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国际上都已有相应的国际公约来调整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例如,海上运输适用《海牙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航空运输有《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铁路运输有《国际货协》的规定等。这些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免责、赔偿限额等各有不同的规定。在多式联运中,由于货物是装在集装箱中运输,有时难以确定货物损失究竟发生在联运中的哪一个区段,于是出现了适用哪种运输方式的公约来确定承运人的责任和赔偿金额问题。
(3)运输单据的性质问题
根据《海牙规则》,海运提单不但是运输合同的凭证,还可作为货物的权利凭证进行转让。但《华沙公约》和《国际货协》规定空运单和铁路运单虽具有权利凭证的性质,但不能转让。当多式联运中包括海运、空运和(或)陆运时,联运单据是否可以具有货物权利凭证的性质和作用?
(4)承运人和货主的关系问题
在单一运输方式中,运输合同确定了承运人和货主之间的关系。在多式联运中,有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和某一运输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当发生索赔案件时,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向谁索赔?
12.简述WTO 的基本原则。
【答案】WTO 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无歧视待遇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是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该原则涉及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进口配额限制、许可证颁发、输出入手续、原产地标记、国内税负、出口补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
(2)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WTO 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3)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
(4)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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