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学综合之中国税制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混合销售行为
【答案】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提供的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了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对于混合销售,需要根据纳税人主营业务来确定是一并征收増值税还是营业税: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増值税。
二、简答题
2. 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实行减征或加成征收?
【答案】(1)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征的情况:
①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a. 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b.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救济所得;c.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②稿酬所得按规定减征30%计税。
(2)个人所得税实行加成的情况: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具体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在其计税依据内,但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包括在内;
(3)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换已纳的城建税;
(5)自2005年1月1日起,当期抵免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税率计征。
4. 境外所得已缴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规定为:
(1)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缴纳的税额。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2)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①低于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②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5.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6. 企业投资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案】企业投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分别考虑境内投资所得和境外投资所得,具体如下:
(1)境内投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①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致,不再缴纳所得税;
②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不退还所得税;
③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补缴所得税。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1-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2)境外投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税抵免限额=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中投资所得应负担的部分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投资所得×投资企业适用税率-境外投资所得税抵免限额
7. 如何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针对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和不同的货款结算方式,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④纳税人批发卷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计算题
8.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14年7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的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000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 小轿车消费税税率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均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