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53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具体行政行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属于某个个人或组织,或者某一具体社会事项。
2.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①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②两者的区别是:
a. 行政强制执行是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的,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以相对人存在某种危害公共安全及其自身安全的危险性行为,或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为前提。
b.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的强制,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以便使相对人的义务得到实现。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相对人危害社会、危害其自身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及蔓延,或满足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使一定社会秩序保持正常状态。
c.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构成,往往是因为相对人违背了行政机关课以的作为义务,即没有主动履行行政主体课以或规定的义务,而由行政机关强迫其履行该项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在较多情况下是因为相对人违反法定的小作为义务,而作出了行政法规范禁止的某种危险行为,由行政主体强行予以控制或消除,或相对人根本不存在法定的特定义务,但由于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而由行政主体临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d. 行政强制执行是依据行政实体法规范作出,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依行政程序法规范作出。
3. 维持判决
【答案】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维持行政主体所作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人民法院只有在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①具体行政行为必须证据确凿;
②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③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4. 行政赔偿
【答案】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①行政贴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②行政赔偿是对行政过程中的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③行政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④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国家,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
5. 行政主体
【答案】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主体能够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②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③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7.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答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8. 正当程序原则
【答案】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它包含两条基本规则:
①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②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
【答案】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赋权行为、解禁行为、依申请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审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的任意事项进行审查批准的行政活动。狭义的行政审批专指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有以下区别:
(1)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 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
(2)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它不包括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管理的人事、财务、外事事项的审批; 行政审批则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包括上述审批;
(3)二者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而对行政审批不服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0.简述我国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
【答案】(1)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受违法行政侵害,依法有权请求行政赔偿的人。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行政赔偿请求人恒定为相对人一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请求人;
②行政赔偿请求人是因违法行政损害其合法权益并造成实际损害的人;
③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赔偿的人。
(2)我国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以下三类:
①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并造成损害的,有资格请求行政赔偿。公民能否亲自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要视其是否具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者,不能有效地行使请求权,故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②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等。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当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时,可以请求行政赔偿。受害的法人终止,承受其权利的主体有权要求赔偿。
③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条件,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合法成立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成立或认可。其他组织同公民、法人一样,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因行政违法行为受到损害,可独立请求行政赔偿。受害的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组织或个人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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