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消灭的具体原因主要表现为()。 混同。 抛弃。 标的物灭失。 法定期间之经过。 承包。
具体而言,物权关系的发生原因包括()。 混同。 生产和制造。 买卖。 赠与。 承包。
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物权分为()。 法定物权。 应经登记的物权。 有期限物权。 无期限物权。 意定物权。
群体规范是约束群体内成员的行为规范,包括()。 不成文的非正式规范。 口头的规范。 潜意识遵循的规范。 成文的正式规范。 书面规范。
物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物权只具有追及效力。
自物权与他物权的区别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