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服务商标
【答案】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如用于宾馆业的“香格里拉”标记,用于快餐业的“麦当劳”、“肯德基”标记。服务商标是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产物,早在1883年缔结的《巴黎公约》中就写进了保护服务标记的内容,但当时却没有把它放在与商品商标等同的位置,未要求成员国必须给服务标记以注册保护。所以,成员国国内法对于服务标记是可以自由确定保护方式的
2. 保护作品完整权
【答案】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指曲解作品原意,损坏作品表现形式之行为; 篡改,则是指以作伪的手段增删,变更作品之行为。在我国,下列情况一般不视为侵犯修改权和作品内容完整权:①编辑将作者原稿笔误或者错误的标点符号加以订正; ②因复制技术所生客观变更; ③作者死后,其遗稿明显的错误、脱漏、误植等的补正; ④在作者遗稿中适度插入参考图画、照片、解说及判例,或者加以索引,但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3. 权利穷竭
【答案】权利穷竭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特点主要有:
①穷竭权项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是指特定权项的穷竭,而不是指所有权项的穷竭。 ②穷竭对象的特定性。知识产权权利用尽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它不会导致该项知识产权本身效力的中止。
③穷竭范围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具有地域性的特点,一般说来,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的权利穷竭。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为。
4. (商标权原始取得)先使用原则与先申请原则
【答案】(1)概念
先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必须通过商标的使用而获得。在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时,是以商标使用的先后顺序来认定的。最早使用商标的人可以获得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并可请求撤销在后使用人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按照使用原则,商标只要是在商品或广告上使用过一段时间,
即使不经注册,也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
先申请原则,又称为先注册原则,指商标权的取得必须通过注册方式才能获得。如我国《商标法》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2)区别
①新颖性判定标准不同。在判定该商标是否处于公开状态时,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一般都适用申请日或申请时为公开的时间。而采用先使用原则的国家当然用使用日来确定公开的时间。
②专有权属认定不同。先使用原则判定权属的核心是认定谁最先使用该商标,是一种事实认定; 适用先申请原则则主要查明谁最先提出申请。
③适用先使用原则国家的使用者们一般要提供其使用该商标的原始记录才能证明自己是先使用的那一个。在适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上述证据往往不能用来确认专利权属。相反,商标局的申请登记薄或申请人的邮寄证明等则是主要的认定依据。
(3)联系
二者都是为解决商标授予纠纷而产生的确认原则,都具有其合理性与正当性,同时也都有各自的欠缺之处。
5. 专利制度
【答案】专利制度是指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以保护和促进技术发明的制度。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是威尼斯。其基本内容包括: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将其要点写成详细说明,公诸于世,征询异议,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授予发明者以专利权。
6. 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
【答案】(1)概念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应包含两类:其一是对于已发表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 其二是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二者的关系
①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都是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的活动,都有对原作品的利用; 出版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都需要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②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对原作品的利用方式并不相同。演绎作品侧重对原作品的改编、翻译、
注释和整理,而汇编作品只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整合。
二、简答题
7. 如何理解专利复审决定的效力?
【答案】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即为专利复审决定,对效力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1)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有以下三种类型:
①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
②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③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的决定。
(2)复审决定对原审查部门的约束力
①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决定的,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
②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3)复审决定对复审请求人的效力
①复审决定作出后复审请求人不服该决定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维持该复审决定的,复审程序终止。
8. 什么是发明专利? 其授权条件是什么?
【答案】发明专利是专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与授权条件。
(1)发明专利的概念
发明专利是指发明人将其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后而被授予的一种专利权。
(2)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
①新颖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②创造性。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③实用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一般具备下列条件即认为具有实用性:
a. 工业实用性。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只要在任何一个工业部门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有工业实用性。
b. 重复再现性。这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申请文件公开的内容,能够重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