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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852土地经济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使用制

【答案】土地使用制是指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组成部分。

2. 土地使用权出租

【答案】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同地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3. 土地权属管理

【答案】土地权属管理是指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及调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一种管理,其中包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限制。

4. 土地租赁权

【答案】土地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而为使用收益之权能。

5. 土地利用管理

【答案】土地利用管理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规划计划等手段,确定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方式,以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一种管理。

6. 楼面地价

【答案】楼面地价是一种特殊的土地单价

二、简答题

7. 城镇土地定级因素选择范围。

【答案】影响城镇土地定级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繁华度:商服繁华影响度;

(2)变通条件:道路通达度、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便利度、路网密度;

(3)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完善度、公用设施完备度;

(4)环境条件:环境质量优劣度、文体设施影响度、绿地覆盖度、自然条件优越度;

(5)人口状况:人口密度。

8. 市场价值有哪些特点?

【答案】市场价值又称公开市场价值,是在满足以下条件下的进行交易的最可能价格。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

(2)交易双方出于利己的动机;

(3)交易双方一是精明的、谨慎的,并且了解交易对象和市场行情;

(4)交易双方有比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

(5)不存在卖者因特殊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一一邻居购买、在紧邻处地产商购买、原使用者购买。

9. 土地估价的目的。

【答案】土地估价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买卖、互换)、收购储备、作价入股、清产核资等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2)土地使用权(含建筑物、构筑物)抵押、不动产课税及司法仲裁涉及的土地估价业务;

(3)企业改制上市、增资扩股等经济活动涉及的土地价格评估;

(4)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估、更新与咨询,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5)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农用地区片综合价等市场需要和土地管理需要的土地估价、规划、策划、咨询等业务。

10.简述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

【答案】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应制定《土地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3)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4)由政府直接控制农地向非农用地的转移;

(5)税收对于实现土地利用的目标也是一项重要手段。

三、论述题

1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

【答案】(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

①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主体代

表,法律规定却较为含糊。同时,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按股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泛化,致使在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或者是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②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主体凌驾于使用权主体之上的行政配给关系所决定的,并导致了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界定小清。

③土地的产权残缺不全。目前我国是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统一管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却没有抵押权、继承权; 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土地市场的信息不畅通; 土地交易价格被扭曲; 土地交易的中介服务不完善。

④土地交易组织发育滞缓,土地市场需求乏力。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风险的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小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因此而严重受阻。

(2)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的思路与对策

①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强化所有权职能。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的主张。明确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比较现实和稳妥的选择。这既尊重了历史,又考虑到了农村现状,而且操作的成本也不高。

②科学界定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a. 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两权分离”、农户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体制下,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有监管权,如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防止荒芜、弃耕地或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方向。

b. 应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至少应包括排他的占有权、开发利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七项。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得借口使用权独立而危及所有权主体的利益。

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制度。

a.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杜绝任何商业性的征地;

b. 改变现在按土地原用途、以征地前若干年的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的办法,推行土地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补偿办法;

c. 增加征地过程透明度。国家在征地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审核征地目的,批准土地征用许可,监督征地过程的合法化,防止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等现象的发生。

④健全农村土地市场的服务体系。

a. 建立地价评估机制。要尽快制定农村土地估价指标体系;

b. 要确立科学的评估方法。地价评估的方法很多,如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剩余法、购买年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