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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法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选择题

1.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最早规定于( )。

A. 汉代

B. 北齐

C. 唐代

【答案】A

【解析】亲亲得相首匿。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或作证。董仲舒据《春秋》经义,肯定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合法性。至宣帝时,正式把“亲亲得相首匿”作为刑法原则确定下来。《汉书·宣帝纪》说,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规定:“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祖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这个刑法原则不仅一直延续到清代,而且时有发展。

2.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规章的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3. 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宋代“折杖法”规定所有刑种均可折杖行刑

B.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中确定首犯的一般标准是“造意者为首”

C. 中国古代法家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答案】A

【解析】A 项,宋朝的刑罚制度,基本沿袭唐代的五刑,以答、杖、徒、流、死为基本刑制,但《宋刑统》又有所改动,创制了折杖法,用决杖来代替答杖徒流四刑,并不是所有刑种均可折杖行刑。B 项,唐律明确二人以上故意犯罪即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区分首、从的方法,即“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所谓造意者,即倡首先言的主谋。C 项,秦自商鞍变法以来,便一直奉行法家重刑主义的法制原则,即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4. 依《物权法》规定,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

A. 认定该决定无效

B. 撤销该决定

C. 判决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5. 中国尚未批准的人权条约是( )

A.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答案】B

【解析】A 项,我国于1983年4月18日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B 项,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仍未批准。C 项,我国于2001年3月27日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6. 美国历史上的重要的宪法判例一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 )

A. 约翰·马歇尔

B. 汉密尔顿

C. 罗杰·塔尼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答案】A

【解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由约翰。马歇尔担任首席法官时判决的。

7. 下列哪项不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 )

A. 国际合作

B. 平等互利

C. 百不干洗内政

【答案】A

【解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内容。

8. 中国近代最早明确废除凌迟、袅首、戮尸等酷刑的法典是( )

A.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B. 《大清现行刑律》

C. 《大清新刑律》

【答案】B

【解析】《大清现行刑律》,在体例上删除六部总目; 在刑制上将答、杖、徒、流、死以及发遣、充军等刑名,改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和死刑五种。死刑只分斩绞两种,废除已奏请停用的凌迟、袅首和戮尸、刺字、缘坐等酷刑。

9.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

A. 一个单行刑法和七个修正案

B. 两个单行刑法和七个修正案

C. 一个单行刑法和八个修正案

【答案】C

【解析】截至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增设和修订了一系列罪名。

10.义务性规则不具有的特征是( )

A. 强制性

B. 任意性

C. 必要性

【答案】B

【解析】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具有三大特征:①强制性; ②必要性; ③不利性。

二、简答题

11.简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及立法体现。

【答案】(1)罪刑相活应原则的基本内容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①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我国刑法总则确定了一个科学的刑罚体系,这一体系由不同的刑罚方法构成。从性质上区分,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从程度上划定,有重刑也有轻刑:从种类上分,有主刑和附加刑。

②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总则根据各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规定了轻重有别的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