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大学政法学院626法理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律后果
【答案】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根据法律规则对假定条件下的行为模式的态度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可分为两种:①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又称合法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是法律发挥其对人的行为的激励功能手段。②否定式的法律后果,又称违法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是法律发挥其对人的行为的惩罚功能的手段。
2. 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
【答案】(1)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是存在对立冲突的。
一方面,强调事实处理对法律的依从性,即法律至上性。法律至上并非是一个贯古通今的结论,而只是一个与特定时代(法治时代)相契合相牵连的概念,一旦跨越了这种时代背景,法律至上的结论便近乎荒诞。即使在法治时代,法律至上也不能违背客观规律,恶法应属非法,否则,便会带来无穷的灾难。
另一力面,又强调法律要尊重事实,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2)从哲学层面看,主观性的法律规范与客观性的法律事实是永远对立的,二者的统一只是暂时的,所以协调二者的统一是人类永恒的使命。二者的对立具体表现在:①规范与事实间不对位,如新问题出现; ②规范与事实间对位不准; ③规范之间冲突; ④法律规范的公然非理。
(3)具体的解决方法为:①以法律规范事实,前提是法律规范对事实具有可调节性; ②以事实矫正法律; ③排除中间障碍,如执法不得力等。
3. 社会正义
【答案】(1)社会正义是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含规则和原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主体的角度,把正义划分为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社会正义适用于社会及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2)社会正义包括两个层面:①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②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前者可谓“实体正义”,后者可谓“形式正义”或“诉讼正义”。
二、简答题
4. 法律继承是法律演进的重要途径。
【答案】法律演进是指某一国的法律制度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的发展或者进步过程。法律演进的途径包括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制改革。其中,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
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是法律演进的重要途径。其原因在于:
(1)历史上,除了奴隶制法律制度(它是在原始社会氏族习惯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每一种新的法律制度都是以先前的法律制度为起点和阶梯的,这就决定了法律继承必然是法律演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
(2)在法律演进的客观过程中,每一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演进过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
(3)从处理法律继承问题的主体的角度看,法律继承实际上是一种批判的、即有选择的继承,也就是在台定旧法律制度固有的阶级本质和整体效力的前提下,经过反思、选择、改造,吸收旧法律中某些依然可用的因素,赋予它新的阶级内容和社会功能,使之成为新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加分析地抄袭或复制旧法律的拿来主义以及根本否定新法律与旧法律之间存在历史联系和继承关系的虚无主义都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律演进的历史真实的。
5. 法治与人治有什么区别?
【答案】法治与人治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目的也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法治是文明的统治方式,与人治有以下区别:
(1)权力观不同。法治要求约束权力,要求权力服从法律,人治则相反。法治与人治的差异并不在于有没有法律,也不在于是否承认人在法律运行中的作用,而在于权力与法律之间的不同关系。
(2)权利观不同。法治论把保障公民的权利作为实行法治的目的,认为权利是权力和法律的来源。人治论一般忽视保障个人的权利,强调集体的目标或整体的福利。
(3)义务观不同。在法治之下,公民向国家承担的义务在法律上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在人治之下,人们向国家承担的义务可能是无限的,而且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
6. 请简述我国的守法主体。
【答案】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党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它严格守法比其他社会组织守法具有更重大和更强烈的影响。共产党只有首先带头严格遵守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起表率作用,并带动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严格守法。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外交等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国家机关的性质及其在国家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必须带头严格守法,自觉维护法的尊严和权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普遍要求,也是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公民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构成,是现代社会的主体力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公民是组成人民这一政治集合体的基本元素,公民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责任感自觉地守法。
(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在我国法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这既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利益的体现,也是国际法的要求和国际惯例中的通例。
7. 法律移植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案】为了促进法律的健康演进,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要注意国外法(供体)与本国法(受体)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要对受体进行必要的机理调适,以防止移植之后出现被移植的“组织”或“器官”变异。
(2)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即用本国法去同化和整合国外法。“必须记住法律是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的价值与一般意识形态与观念的集中体现。仟何两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法律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如果不经过某种本土化的过程,它便不可能轻易地从一种文化移植到另一种文化”。
(3)要注意法律移植的优选性。法律移植如同引进技术和设备,必须采用“优选法”。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的法律可资借鉴,这就有一个选择移植对象的问题,只有优中选优,移植过来的法律才可能是最成熟、最先进、最实用的法律。但这种“优选法”的适用必须立足于本国、本社会的现实国情。
(4)要注意法律移植的超前性,即移植国外法,无论是某一国家的法律,还是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要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前瞻世界法律演进和发展的趋势。移植的时候,要对外来法进行必要的改进,这样才能保持本国法的稳定性和进步性。
要做到以上诸方面,前提是对外国法和国际法开展比较研究,对被移植的法律有充分了解和深刻理解,有科学的鉴别和真实的评价,有在此基础上的能动设定和理性选择。
三、论述题
8. 近来,钓鱼式执法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在钓鱼式执法活动中,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试以法的价值理论评述该种执法活动。
【答案】钓鱼执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实现对案件的办理,行政人员及协助执法的有关人员,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者诱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待违法行为实施之时或结果出现之后,从而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从法理角度来看,钓鱼执法体现了在秩序和正义之间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解决的问题。
(1)钓鱼执法的原因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社会秩序表不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钓鱼执法的执法者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严打社会中存在的对社会秩序危害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在这种程度上,钓鱼执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钓鱼执法的行为本身偏离了其目的,以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甚至危及当事人人身安全为代价,这不仅不能起到法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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