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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636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理解刑法扩张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了

【答案】刑法的扩张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指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起来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扩张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具体理解如下:

刑法的扩张解释不是无限制的扩张,而是在刑法的立法、修订或实际应用过程中,根据刑法条文的本意,在法律条文所可能涵盖的范围内对个别词句进行解释,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反而是为了更好地设释和理解刑法,更好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系刑法之基本原则,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基于此,罪刑法定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当然,它就对刑法扩张解释有支配和指导作用。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张解释,但并不意味着扩张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换言之,扩张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解释结论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张解释,也有可能超出人民预测可能性,侵犯人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2. 简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及其共同要件。

【答案】(1)犯罪构成的含义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①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是包括许多要件的,这些要件有表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的,有表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的,它们的有机统一就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②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③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或包含的。即事实特征必须经由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①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首先就在于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且侵犯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如果某一行为并未危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构成犯罪。

②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犯罪客观方面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也可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成立在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下位概念。犯罪客观方面是就刑法分则中各种犯罪成立均必须具备某些客观事实特征而概括出来的一个范畴,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之一;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则是相对具体的,是指刑法分则中某种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客观要素。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对象。

③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犯罪主体,单位主体在我国刑法中不具有普遍意义但具有其特殊性。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的共同要件有两个:

a. 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

b. 作为自然人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④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个因素。其中,行为人的罪过即其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各的主观要件:犯罪的目的只是某些犯罪构成所必备的主观要件,它一般不影响定罪,而只影响量刑。

3.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客观要件有什么特征?

【答案】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国防利益,是指国家为提高国防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国防管理,防备和抵御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部队声誉而享有的进行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建设和斗争等活动的权利。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客观要件的特征是:

(1)本类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防法规,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由于军队直接承担国防任务,所以,本类犯罪的行为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破坏装备与军事设施、妨害部队管理、扰乱军事区域秩序、逃避军事义务等内容为核心。

(2)从危害行为的内容上来看,危害国防利益行为包括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

(3)从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上来看,有的犯罪只能是作为,有的犯罪则只能是不作为,有的犯罪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4)从犯罪的时间要素上来说,有一部分危害国防利益罪要求战时才能构成,即有的行为只

有在战时实施才成立犯罪,有的行为不管是战时实施还是平时实施都成立犯罪。

4. 死缓与缓刑的主要区别。

【答案】(1)死缓与缓刑的概念

①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

②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2)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不同。两者虽然同是刑罚具体适用的制度,但是两者根本不同。主要区别为:

①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十被处死刑。

②执行方法不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③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可因所判刑种和刑期的不同而不同;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考验期限一律为2年。

④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就其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有区别,或者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是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是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者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

5.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答案】(1)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概念

①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②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刑事责任与刑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刑事责任与刑罚的主要区别

①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刑罚则是一种强制方法。

②刑事责任是以犯罪人承受刑法规定的惩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是以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法益为内容。

③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有罪判决的生效而出现。

(3)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联系

①刑事责任的存在是适用刑罚的前提。没有刑事责任,绝不可能适用刑罚; 只有存在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