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开源软件是计算机软件的一种。与传统的商业软件不同,开源软件向公众开放自身的源代码,将对软件进行复制、修改、再发布的权利授予公众。开源软件的出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理论上,由于开源软件的规则理念和开发经营模式与传统商业软件截然不同,所以对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必然会不同于对传统商业软件的保护,其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对我们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影响与冲击。在实践上,开源软件的出现为软件业长期受制于外国的国家提供了发展自主软件产业的好机遇,比如我国。目前,我国对开源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尚未形成大气候,学界对开源软件的研究亦有待深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大量的研究、探索工作要做。因此,笔者选择了以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为题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了开源软件的由来及它与“自由软件”的关系,分析了开源软件的法哲学基础,探讨了开源软件的商业模式。第二部分通过对开源软件的独有保护机制(copyleft规则与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概述与分析,提出了这种保护机制的不足,即它对第三人侵犯开源软件合法权益的行为无能为力。第三部分通过分析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讨了开源软件保护模式的构建,提出综合运用版权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知识产权制度为开源软件提供复合保护。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开源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即理顺版权归属、规制开源软件许可证、灵活适用我国商标法和完善我国专利授权新颖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