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华理工大学测绘工程学院613土地利用规划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系统工程理论
【答案】系统工程是系统科学的一个应用分支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组织管理技术,是以大型的复杂的系统为研究对象,并有日的地对其进行规划、研究、设计和管理,以期达到总体最优的效果。系统工程方法论的特点是研究方法上的整体化,技术应用上的综合化,组织管理上的科学化。利用系统工程进行规划,是根据系统的概念、构成和性质,把土地利用作为系统,对它进行系统综合、系统分析、系统决策和实施,拟出能够满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几种方案,使之有效地实现规划目标。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和时段内,政府从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其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的总体安排或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3. 城镇用地规划
【答案】城镇用地规划就是按照城镇的性质、规模和条件,在地域空间上确定各个功能区的布局和城镇各要素的科学合理的安排,为城镇建设的各个方面服务。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包括城市绿地,以区域整体思想发展城镇; 在考虑城镇个性的基础上,城镇建设统一规划、有机组合,与周围城镇和乡村组合成“形散实聚”的城镇群或城镇化地区。
4. 土地利用
【答案】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按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采取一系列生物、技术手段,对土地进行的长期性或周期性的经营管理和治理改造活动。它既是一个把土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经济、社会诸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土地利用既要受自然条件制约,也受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影响。但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适应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
5. 德国土地利用规划
【答案】德国规划体系的特点是“强大的法律规范加上分散化的决策机制”。中央级只有普遍通用的立法指导原则,立法规范包括联邦地区规划法典和联邦建筑法典。德国相关规划法律条款
规定:低层次规划必须服从高层次规划、下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同级和同层次的专业规划必须服从整体的区域规划和发展规划,所有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这些规范规定了州级区域规划工作和地方级城市规划等的立法原则。
6. 用途分区
【答案】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依据土地资源的特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的要求,按照同一的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划分土地用途区。土地用途区可以是空间上连续或不连续的区域,面积可大可小。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一般来说,在地域分区的基础上进行用途分区。前者主要用于地(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用于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 土地开发
【答案】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经营的活动。土地开发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地利用范围,也包括对已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程度。
8. 土地利用战略
【答案】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是指对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全局性、根本性的谋划。土地利用战略要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对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关系调整,做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安排,提出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部署和战略措施。土地利用战略也是多层次多部门的,它们可以划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部门性的。它们将成为各级、各类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组成部分。土地利用战略既要以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又要为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二、简答题
9. 阐述土地利用系统的特点。
【答案】土地利用系统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的基本原则。系统论认为,系统的性质和规律存在于全部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各组成成分孤立的特征和活动的简单叠加不能反映系统整体的面貌。土地利用系统是生物与环境的有机结合,土地利用的生产力在总体上表现为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统一。
(2)关联性原则。它以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关系为内容。土地利用系统中
,包含的诸要素或变量是相互关联的。系统中相互关联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集”中各部
分的特性和行为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这种相关性确定了上地利用系统的性质和形态。
(3)结构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关联性原则统一于结构性原则。结构性原则着眼于系统内部
所有要素之间的关联方式,即系统的结构,其中包括层次性和有序性。系统论指出,土地利用系统的性能不仅同组成要素的性能有关,还与它们的结构有关,包括土地利用数量比例结构、时空动态结构、空间分布结构等。
(4)开放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强调系统和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认为系统和环境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系统论还强调动态性原则,即把系统作为一种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客观实体去研究。土地利用系统及其子系统以及子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能量与物质的转换关系,它们都属于开发系统,是远离平衡状态的开放系统。
10.如何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量?
【答案】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量的预测。具体过程如下:
(1)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量预测
合理的城镇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城镇人口规模、城镇区位条件、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城镇生活水平、一定区域内城镇对比等因素来确定。城镇用地需求量一般按人口用地定额指标法预测,计算公式为:
式中:Z 一一规划目标年城镇用地规模; C 一一规划目标年城镇人口数量; J 一一城镇人均用地
定额指标。
农村用地规模可以根据规划年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农村人口规模预测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需求量预测还可以根据规划期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面积的预测,并考虑到一定的公建、道路和乡镇企业生产占地系数,求出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独立工矿用地需求预测
独立工矿用地规模预测可采用下面两种方法进行: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规划年工业企业产值与规划年工业企业用地效益来确定。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部门发展计划,将规划期内所有新增的独立工矿项目用地进行累加,同时分析由于迁移、关闭等原因导致的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减少量,从而计算出独立工矿用地净增量和规划期末的独立工矿用地需求量。
(3)交通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交通建设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民用机场用地以及农村道路用地,各类用地特点不同,因而有不同的预测方法。
①铁路用地需求预测。可按规划期内所需的铁路货物和旅客运输能力,确定新修或改造铁路的规模和等级,并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计算需要新占用地的数量。
②公路用地需求预测。除了可按与铁路用地需求量预测类似的方法外,还可以通过分析区域内社会总产值与路网密度的关系,通过预测规划年社会总产值来确定各等级路网的密度,从而预测出规划年公路用地规模。
③港口码头用地需求预测。可根据规划年河运或海}z量确定港口个数、规模和位置,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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