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853政治学原理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家职能
【答案】国家职能是指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在具体的国家活动中,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
2.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构。它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国家元首一般分为两种形式:即个体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的职权主要是:公布法律; 任免国家机关中的高级官员; 召集议会,宣布戒严、大赦、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 以国家最高代表身份对外交往; 代表国家颁布荣誉、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等等。
3. 半总统制
【答案】半总统制是指一种既有总统制某些特点、又有议会制某些特点的政体,半总统制的典型是法国。1958年,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法国在戴高乐的主导下建立了一种比较特别的新的政体,其特点是提高了总统的地位,强化了总统的权力,使之成为掌握实权的选任国家元首。总统主持内阁会议决定政府的政策纲领,但不直接管理政府工作,总统有权任免一名总理并由总理领导政府的日常活动。但总理和政府又须向国民议会负责,国民议会如果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就得向总统提出辞职。此外,德国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也属于半总统制政体。
4. 精英主义
【答案】精英主义者认为,在大规模的现代社会中,参与式的民主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共事务太庞杂、问题太复杂,人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拥有发言权,因此无论政治权力如何鼓吹“主权在民”,实际上都是掌握在一小撮精英人物手里。在政治生活中,统治者总是少数人,他们垄断了政治权力,享受着权力所带来的利益和荣耀; 绝大多数群众则沦为被统治者,很难去控制政治权力的运作。他们充其量只是统治者的工具,为统治者提供物质的生活资料和政治机体存在所必需的基本手段。
5. 国体和政体
【答案】(1)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国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
(2)政体,也被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体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
①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的多少;
②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从这两个标准出发,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大类。
6. 共和制
【答案】共和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共和制有多种形式,但它们的共同特征主要表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剥削阶级国家实行的共和制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①贵族共和制。一般由有任期限制的执政官作为国家的行政长官,虽然保留了公民大会并由它选举执政官,但公民大会只有认可元老院提出的议案的权力,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实际掌握最高国家权力。
②民主共和制。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机关是通过公民普遍参加的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并有严格任期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二、简答题
7. 如何认识三权分立学说和“议行合一”学说对政治制度建设的影响?
【答案】政府机构的理论对政府机构设置的影响:
(1)分权学说
洛克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其中立法权是至上的,以此来支持当时己由资产阶级掌握领导权的代议制。分权学说的实质是为了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在分权学说中,资产阶级掌握的立法机构的地位高于一切。在资产阶级革命完成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完全为资产阶级掌握。因此,三权制衡也只是资产阶级统治者之间的制衡。
(2)“议行合一”原则
与分权学说相对立的是马克思的“议行合一”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批判众所周知,他们认为资产阶级议会在本质上是“有产者的统治”,是金钱政治,是“不断践踏人民意志”而不能反映民意的“清谈馆”。在吸收卢梭思想和巴黎公社实践经验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著名的“议行合一”原则。马克思明确提出了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应该是集行政权和立法权于一体的工作机关,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受到选民的监督和罢免。这就是后来作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设置原则的“议行合一”。
8. 简述国家机构的特征及其设置原则。
【答案】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完成政治权力的. 职能而按照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机关的总和,它是政治权力的组织实体和规则制度体现。同时,它也是由特定的政治人员和工作人员构成的。
(1)国家机构的特征
①阶级性。国家机构作为统治阶级形成和行使政治权力的组织途径和工具,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统治意志组成和运行的。国家机构的人员也往往由统治阶级中的政治精英分子组成,以有效实现其利益。
②实体性。国家机构一般是作为组织实体存在的,它不仅有特定的物质形态。而且有特定的职位和人员构成。
③严密组织性。作为组织实体,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运行都遵循着特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都有程度不同的严密性。
④特定的职能性。从总体上看,国家机构执行着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全部职能。从不同的国家机构和部门来看,又履行着不同的政治职能。
(2)国家机构设置原则
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织国家机构时所确定的不同职能的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原则,它是不同职能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机构设置原则方面的体现。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三类,具体为:
①集权原则。集权原则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机构设置的通常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监督、军事、外交等大权集中于国王或皇帝一身,一切国家事务和决策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根据国王或皇帝的旨意设立机构,这些机构全部向国王或皇帝负责,其主要官员均由国王或皇帝任命或撤换。
②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a. 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坞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b. 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鸿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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