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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61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文化结构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功能。

【答案】(1)以意识形态为内容的文化结构源于经济结构,但它一经形成,便同社会意识一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文化结构的变化发展与经济结构的变化发展不一定完全同步。文化结构有时会落后于经济结构,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有时又会预见到经济结构未来的发展趋势,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不过,这只是相对的。旧的意识形态不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被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新的意识形态也只有在社会己经具备提出新的任务的条件时才可能产生。

②文化结构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文化结构,在内容上主要是反映现实的经济结构,但同时也会吸收、保留以往形成的某些意识形态的思想因素和材料,“古为今用”; 在形式上会继承既有的形式,同时又根据新的内容和条件加以改造、补充和发展,并增添一些新的具体形式,“推陈出新”。正是由于这种继承性,才有文化结构发展的独特的历史及其可以追溯的历史线索,才能形成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传统。

③文化结构对经济结构以及政治结构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是通过把不同集团、阶级,尤其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内化为人们的思想、情感、意志,以支配人们的行动,从而影响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来实现的。正如毛泽东所说:“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十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这种反作用表现在质上,就是它对社会发展发生影响的性质,即是促进还是阻碍社会的发展; 表现在量上,就是它影响社会发展的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长短等。这里,关键是意识形态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

(2)文化结构能动的反作用集中体现在意识形态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调控人的活动这两大功能上。

①作为经济形态的反映,意识形态必然具有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的功能。意识形态的能动性不仅在于它能够反映现实社会,而且在于它能够评价现实社会。评价的结果便是肯定或否定即维护或批判。维护或批判是同一功能的两个侧面,维护的是同自身性质相同的东西,批判的是同自身性质相反的东西。一般说来,维护仅仅存在于性质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之间。一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总是产生相应的意识形态,而一定的意识形态也总是维护相应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批判则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之间的批判,即旧的、过时的意识形态和新的、代表未来的意识形态对现实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进

行批判; 二是意识形态对与其同一性质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进行批判。前一种批判着眼于旧制度的复辟或新制度的确立; 后一种批判则是通过批判达到从根本上维护现实社会的目的。

②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意识形态在个人、群体、社会各个层次上支配着人的活动,必然对人的活动具有调节功能。动物的活动靠本能和心理调节,人的活动则主要靠意识形态以及心理调节。具体地说,意识形态可以确定人的活动的目的和方式,对活动作可行性分析,规划活动程序; 对人的活动加以必要的调节,部分调整甚至完全停止不适当或不可行的计划,或全力以赴完成原计划; 意识形态能够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现实社会,创造出新的观念,指导人的活动,并通过人的活动创造新事物。意识形态对个人或群体活动的调控作用,是通过对个人意识或群体意识的影响来实现的。各种意识形态是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活动并表现其调控功能的。我们不能要求某种意识形态单独直接调控人的活动,并以此判断某种意识形态是否具有调控人的活动的功能。

2. 阐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答案】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

(1)矛盾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2)矛盾的普遍性又贯穿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矛盾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

(3)二者在一定的场合下还可以相互转化。

总之,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3.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示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不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是关十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卞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就不能确立和证实,同时,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来不断丰富和补充。以辩证法的现代发展为例,它总是要以新的认识成果,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等认识成果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

4. 从哲学的角度看,物质形态的同构性有哪些特点?

【答案】关于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结构的同构性,从哲学角度分析,大体说来有三大特点:

(1)任何结构都具有不均匀的共同特征,即有核心与非核心的构成。任何结构的形成都是对“嫡增加”所体现的均匀性的克服,就是说,事物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必定不是绝对均匀的,有稀密简繁之别,较密集复杂处是其结构核部分,较稀散简单处则是其非结构核部分。原子有原子核,细胞有细胞核,银河系有银河核,太阳是太阳系的核心,彗星有彗核,地球有地核,人脑则是人的核心部位,社会的构成中也有其内在的核。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信息与嫡的矛盾,正是结构非均匀性的内在矛盾,它是物质形态结构中的普遍矛盾。

(2)任何结构都具有旋转(周期、节奏)的共同特征。宏观世界的星系、恒星、行星、卫星、微观世界的电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都具有自旋和他旋或兼而有之的特征。

(3)任何结构的有序态的维持都具有某种“力”的共同特征。当然,这里所说的“力’,,并非只是指物理学、化学中所讲的“力”,而是使诸要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力。当代科学证明,自然界存在着引力、磁力、强力、弱力四种相互作用力,前两种是存在于宏观世界中的强相互作用力,后两种是存在于微观世界中的弱相互作用力。生命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力更为复杂,但任何结构的有序态必定以各种要素之间的结构力作为存在的基础,这是物质形态小同层次的结构的同构性的又一体现。

5.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的原因主要包括: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联系的根本内容就在于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没有排斥就没有任何联系。同时,辩证法还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