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选择题
1. 《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条的意思是( )。
A.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侵权人不构成侵权责任。
B. 该条只能适用于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侵权行为。
C. 该条不影响责任的构成,只影响责任的具体承担。
D. 从整个侵权责任法来看,因该条只规定了“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不存在免除的情况。
【答案】C
【解析】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仅仅是在具体的责任承担上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不影响责任的构成。该条规定的是一种减责事由,并不涉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人仍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该条文适用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所有侵权责任类型,所以从整个侵权责任法来看,是存在免除的情祝的。
2.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辩护律师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B. 辩护人的责任之一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C.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自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自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不需要派员出席法庭
【答案】C
【解析】A 项,《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因此,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只能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而不能向其核实证据。B 项,《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辩护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提出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CD 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里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包括自诉案件,也包括公诉案件。
3. 章某与电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过A 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章某与电力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章某不服,上诉至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该案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此案。A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属实。A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 )
A.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 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C.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又根据《民诉意见》第186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本案属于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4.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就该条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
A.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说明监护人的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
B. 被监护人财产不足时,由监护人赔偿,说明监护人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
C. 被监护人有财产的,用其本人财产赔偿,说明被监护人有财产时须承担侵权责任。
D. 有财产的被监护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责任,说明监护人的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
【答案】B
【解析】从法条内容上来看,我国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责任。法条中规定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减轻责任只是一种减责事由。根据“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可知,监护人责任为补充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法条中并未事先推定监护人具有过错,所以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
5. 在以下选项中,性质上属于处分行为的是( )
A. 撤销权的行使
B. 接受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
C. 签订抵押合同
D.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B
【解析】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使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可以分为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既非负担行为亦非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虽然为法律行为,但是因其标的非权利义务本身,所以难以归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分类中去。交付属于处分行为(物权行为),因为交付行为使标的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动。抵押合同究竟属于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应当视其标的物为动产还是不动产而定。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故动产抵押合同为物权合同,属于处分行为; 不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债权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典型的债权合同。
6. 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
A.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 恐怖活动案件
C.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D. 外国人犯罪案件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7.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立法宗旨的是( )。
A.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B. 尊重和保障人权
C. 保证刑法正确实施
D.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所以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为ACD 三项所列内容。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任务和基本理念,而非立法宗旨。
8.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侦查完毕
B. 对于在审查起诉中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允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C. 检察院对于退回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D. 检察院对于己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17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