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实践
【答案】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具体表现在:①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 ②实践是自觉的能动活动:③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
2. 物质交往
【答案】物质交往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发生的交往,它既是物质生产实践的客观要求,又是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
3. 科学技术
【答案】科学技术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科学是指知识的理论体系; 技术则表现为方法、工艺和能力。科学技术是通过研究和利用客观事物存在及其相关规律,达到有效、便捷、低消耗、高产出等特定目的的方法和手段。
4. 意识形态
【答案】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意识形态一词是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在19世纪初首先使用的,其意是揭示人们的偏见和倾向根源的“关于观念的科学”。在现代西方思想学术界,意识形态被定义为一种由特定社会集团使用来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是一种“世俗的宗教”。“意识形态”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几个方面,但不包括科学。各种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5. 辩证法
【答案】辩证法是指同形而上学思想相对立的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哲学思想。辩证法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的基本阶段:①古代的辩证法带有自发的朴素的性质; ②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提出了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一系列范畴; ③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使辩证法在其历史发展中第一次成为真正科学的形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唯物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最一般规律的反映,它又是认识的规律,因此,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认识论,是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方法
6. 感性认识
【答案】感性认识是指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其反映的内容是事物的现象。
7. 青年黑格尔派
【答案】青年黑格尔派是指于19世纪30年代黑格尔哲学解体过程中产生的激进派,又称“黑格尔左派”。其活动中心在柏林,主要成员有:D. F.施特劳斯、B. 鲍威尔、E. 鲍威尔、A. 卢格、K. F.科本、A. 鲁滕堡、E. 梅因、M. 赫斯、M. 施蒂纳等。
(1)兴起
1835年施特劳斯的《耶稣传》促进了青年黑格尔运动的兴起。青年黑格尔派反对黑格尔体系的保守倾向,力图从它的辩证方法中引出革命的和无神论的结论。在30年代,他们主要从事对宗教,特别是对福音书的批判性研究。施特劳斯认为,福音故事是像神话那样不自觉地发生的,其中客观的精神实体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鲍威尔则认为它出自福音书作者的有意虚构,起决定作用的是自我意识,因而只有自我意识才能把人类从宗教异化下解放出来。
(2)分化与解体
进入40年代后,曾经起过进步作用的青年黑格尔运动发生分化和解体。青年黑格尔派中最激进的分子如卢格开始公开批判普鲁士国家制度,赫斯开始宣传空想共产主义。费尔巴哈从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宗教和黑格尔哲学。与此同时,以鲍威尔兄弟和梅因为首的一群人组成了“柏林自由人”小组,玩弄空洞的批判词句,蔑视群众,指责英法等国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 施蒂纳则用至上的“唯一者”来鼓吹无政府主义。
此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参加过青年黑格尔运动,但一开始就有别于其他青年黑格尔分子。他们迅速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进而转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
8. 度
【答案】度是指一定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是质和量的统一。在特定的度的范围内,质和量既相互对立,又互相依赖。超出度的范围,事物的质量统一体就会破裂,转化为另外的事物,在新度中形成新的质量统一体。“适度”原则是人们必须掌握的根本原则。度的上下极限称作“关节点”,又称“临界点”。在此范围内,量变不会引起质变,超出这个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二、简答题
9. 整体和部分是怎样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答案】(1)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①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一方面,部分离不开整体,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原来的意义,另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
②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各个部分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可以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另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
③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2)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需要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个体主义和分散主义。同时还要考虑和照顾到局部,承认局部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重要作用,反对片面强调整体利益,抹煞局部利益的绝对的整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立足整体,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
10.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