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之宪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无记名投票
【答案】无记名投票是选举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称秘密投票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选民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另选其他选民或者弃权,填写选票后亲手投入票箱,而无需在选票上标示任何个人信息。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他信任的人代写。无记名投票方法有利于选民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选举候选人。
2. 宪法基本原则
【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3.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4.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5. 宪法规范
【答案】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 ③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⑤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⑥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⑦宪法规范的历史性与概括性。
6. 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答案】(1)议会君主制是指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
力。
(2)议会共和制是指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
(3)二者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是二者也有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元首的产生不同。②产生的背景不同。③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二、简答题
7. 结合你对宪法的认识,你认为宪法对政治关系可以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答案】宪法在政治关系中居于核心的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地位必然要求宪法对一国政治关系的基本结构、运行原则和方式、发展方向等方面发挥其确认、规范和调整的重要作用。宪法的此项作用就是建立民主、法治的社会政治关系并不断推动其发展,具体体现为:
(1)宪法是构建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及其构成要素的根本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确认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根本原则,确立了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的组成方式和运作程序,因而是一国政治关系建立和运行的根本依据。
(2)宪法也是确认和保障一国民主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是和民主制度紧密相连的。宪法总结并确认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民主原则,将其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精神。
①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制度,为公民设定广泛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政治和法律条件,这是一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内容;
②宪法确立国家的代议制度,使公民参与国家的民主决策有了制度保证,为现有政治、经济等社会条件下民主的实现提供了相对完善的形式;
③宪法规定国家的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和政治责任制度,公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并对其进行监督,为国家机关在民主轨道上运行提供法律和政治保障;
④宪法还规定和确认国家的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党制度,这些都对民主制度从形式到内容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3)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关系必须以国家法制为基础进行运作和发展。
由于宪法是一国的立法基础,国家的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出来的。宪法又规定了国家的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法制监督的基本原则,从而构成一个国家法制的核心,它通过规范、调整国家的法制体系对政治关系及其不断发展产生重大作用。
(4)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一般而言,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如果宪法的实施维护了宪政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可以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否则就应当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消极作用。一旦宪法的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就说明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然会阻滞宪政社会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变更。
8. 简述二战后宪法发展的新态势。
【答案】(1)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制定和颁布了自己的宪法,同时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宪法也极大丰富了和发展了现代宪法的内容和形式。
(2)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发展也显示了某些共同的倾向。主要表现为:
①行政权力日益加强,议会权力则逐渐被削弱;
②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成为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 ③普遍建立了宪法保障制度,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④确认主权的相对性,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直接加以承认和接受。
9.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与意义?
【答案】(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7章56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它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区别; 从而彻底否定了“主权在君”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等级特权制度。它还规定了“三权分立”式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治权。”参议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的总称)是最高行政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根据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的干涉。
在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三者关系中,参议院拥有广泛权力,国务员也负有实际责任,临时大总统则要受到很大的牵制,几乎不能独立行使其权力。这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力图通过“议会斗争”和“责任内阁”这两件法宝,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维护民国基础的意图。 ②赋予了人民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它规定人民享有人身、住宅、财产及营业权; 有言论、著作、游行、集会、结社、通信、信仰、居住、迁徙等自由。它还规定只有在为了“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才能依法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加以限制。这些规定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要求发展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倾向。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
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②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的终结,肯定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确认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基本国家制度,赋予了人民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标志着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