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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612民商法之商法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答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履行的出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依法应承担下列责任:

①违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②差额补足责任。我国《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①在公司成立的场合,发起人的责任

a. 资本允实责任。发起人须保证公司在登记时,其财产的实际价值不得少于章程所规定的资本额。如果公司登记时其财产不能满足章程所规定的数额时,发起人有义务填补这部分差额。

b. 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第95条第3项明确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②在公司不能成立的场合,发起人的责任

a.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只能由实施设立行为的主体(发起人)承担。

b. 对已收股款负返还的连带责任。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 简述债权人委员会的性质及职权。

【答案】(1)债权人委员会的性质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可见,债权人委员会是破产程序中的破产监督人。

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2)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②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

③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④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同时,破产管理人实施那些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

3. 简述提单的法律性质。

【答案】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可以由承运人签发,也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或者由船长签发。

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提单的作用和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

提单本身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如果承运人和托运人除提单外并无其他协议,则提单是承托双方就提单条款成立合同的证明。但是,当提单转让给善意的受让人或收货人时,提单本身事实上成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2)提单是货物收据。

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就意味着承运人己经按提单所记载的货物状况收到了货物,或者货物己经装船,并有义务在目的港将货物如提单所记载的那样向收货人交货。

(3)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效力,原则上,谁合法持有提单,谁就享有提单上记载的货物的所有权。由于提单具有的物权凭证效力,使其成为在卸货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4. 简述商事账簿的种类及其效力。

【答案】(1)商事账簿的种类

商事账簿的种类主要包括:

①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并作为依据的书面证明,是登记商事账簿的依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商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作出的货币收付、款项结算、货物进出、财产增减等都必须由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盖章,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项、不得进出财物、不得进行财产处理。会计凭证所记载的事项必须真实、客观、可靠,商主体不得作出虚假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a.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商事交易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交易发生和完成状况的原始书面证明。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

b. 记账凭证又称分录凭证、记账凭单,是指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交易业务内容予以分类而填制的,可以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

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全面、系统、连续和分类记载并反映商主体经营业务活动的簿册。它通常由主管部门按一定的格式统一印制,由具有专门格式并互有联系的账册组成。

会计账簿种类很多,按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

a. 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簿,是指按照交易活动发生的时间先后逐项记载交易活动内容的账簿。序时账簿又可分为普通日记账和特种日记账两种。

b. 分类账簿是指按照会计科目分类记载全部交易活动内容的账簿。

c. 备查账簿是指对一些日记账簿或分类账簿未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交易内容或项目予以补充记载的账簿。

③财务会计报告

账务会计报告是指商主体依法向政府提供或向社会披露的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报告按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内报告和对外报告; 按编制和报送时间不同可分为月份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项内容组成:

a. 会计报表,又称会计表册,它是指用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商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即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报告文件。它一般是根据会计账簿的记载,按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内容和方法要求编制而成。

b. 会计报表是由商主体所提供的,证明其经营和财产状况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自通过有重点地、简明地、全而地反映商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从而向商主体的经营管理机关、商主体的交易相对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根据法律规定,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沉变动表以及其他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指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内容而对报表记载的相关事项作出的解释。

c.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为了方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而对商主体的财务情况作出成果的具体说明。

(2)商事账簿的效力

①对于商事交易各方,它是进行财务清点核算的重要依据;

②对于商事主管部门,它是进行稽查审计、计算税率、资产评估等的重要依据; ③在法律诉讼中,它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

5. 简述公司股东的权利。

【答案】公司股东具有以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