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护作品完整权
【答案】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指曲解作品原意,损坏作品表现形式之行为; 篡改,则是指以作伪的手段增删,变更作品之行为。在我国,下列情况一般不视为侵犯修改权和作品内容完整权:①编辑将作者原稿笔误或者错误的标点符号加以订正; ②因复制技术所生客观变更; ③作者死后,其遗稿明显的错误、脱漏、误植等的补正; ④在作者遗稿中适度插入参考图画、照片、解说及判例,或者加以索引,但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2. 软件开发者
【答案】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因此,要成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称软件开发者,除了实际上对软件开发进行组织或者直接进行开发外,更重要的是对软件承担责任,即承担开发成功或者失败的风险。
3. 商标与商品装演
【答案】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三维标志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商品装演是指商品的包装物或其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
商标与商品装演在使用的目的、稳定性、设计要求与受到的法律保护方面均存在不同。
4. 著作权与版权
【答案】(1)概念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复制权的演进结果,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
(2)二者的联系
著作权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在某种程度上,著作权即版权。
(3)一者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版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
②客体不同。版权的客体是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保护的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③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④内容不同。版权的内容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⑤期限不同。在我国,版权的期限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则由法律专门规定
5. 商号权
【答案】商号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营业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确立该项权利的法律意义在于:在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使用,避免发生混同; 在他人非法侵权而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号权是私权的一种,是无形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共同特征,例如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的专有性、地域性等。
6. 等同替代
【答案】等同替代,是指如果权利要求书中记载有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那么法院可以认定被诉产品侵权。
7. 职务作品
【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之归属作了明确规定。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8.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答案】注册商标是指己经在商标注册机关履行商标注册获得国家承认与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在商标注册机构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有以下区别:
(1)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如自己不申请注册,他人就有可能先申请注册并取得专用权。
(2)他人假冒使用注册商标,即构成对权利的侵害,非法使用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而未注册商标不得对抗其他人的使用,先使用人没有依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的权利。
(3)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了混同,即可能构成侵权。
二、简答题
9. 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内容。
【答案】品种权人是品种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品种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品种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一种排他权,即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利用其授权品种的权利。具体而言,品种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生产权。对品种权人生产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专有权的保护,是世界上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国家的普遍做法。生产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在农业方面,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子和植物体的其他部分。在林业上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按照这一规定,品种权不能延及从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中所收获的产品,例如粮食、水果、蔬菜等。
(2)销售权。系指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销售行为需要经过品种权人的许可。销售是实现品种权人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品种权人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
(3)使用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为商业目的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对于非生产繁殖材料用途的其他使用,如生产农作物,品种权人则无权禁止。
(4)名称标记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授权品种包装上标明品种权标记。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新品种命名不得有以下情形:仅以数字组成; 违反国家法律或者社会公德,或者带有民族歧视性; 以国家名称命名;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命名;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国内知名组织及标识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 属于相同或相近植物属或者种的己知名称; 夸大宣传。
(5)许可权。根据品种权人拥有的独占权,品种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授权品种,而且有权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的,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许可的内容(生产、销售或使用)、数量、区域范围以及利益分配等。
(6)转让权。系指品种权人对自己拥有的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的处分权。新品种的申请权也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品种权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与受让方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7)追偿权。品种权获得授予后,在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至被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内,对未经申请人许可而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依法享有追偿的权利。
10.简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权利内容。
【答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简称布图设计权,其内容也就是布图设计权的权能,是指权利持有人对十权利客体所能够行使的权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