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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村民钱某与村办食品厂共同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美新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公司”),钱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兼任经理。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 美新公司从其依法成立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 . 美新公司对钱某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C . 美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钱某、食品厂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D . 钱某和食品厂对美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下列组织形象的构成要素中属于软要素的是() 组织资金状况。 组织的无形资产。 组织的地理位置。 组织的道德形象。 心盘铜衬垫磨耗剩余厚度小于()mm时更换。(长大货物车) 0.5。 0.7。 0.8。 1。 常州地铁运力相当于地面公交汽车的多少倍() 5-10倍。 10-15倍。 15-20倍。 20-25倍。 拥有权力的领导可以对任何人发号施令。 劳动蓄水池的存在实际上是对在业工作者工资水平的一种限制。 村民钱某与村办食品厂共同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美新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公司”),钱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兼任经理。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法人与自然人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从成立时产生,A正确。法人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正确。法人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还要股东承担责任那就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了,CD错误。
《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法通则》第37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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