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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612法学综合知识一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答案】国家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要件。只有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法律授权或接受国家机关委托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体,一般公民、法人不能成为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

(2)行为要件。这一构成要件实际上包含两项内容:①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②该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3)损害事实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4)因果关系要件。引起赔偿的损害必须为侵权行为主体的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即国家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如何理解行政法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

【答案】行政法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是行政法律关系一个显著特征。与之相比,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双方主体平等、自由、等价有偿和意思表示一致性的特点。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法律关系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因而决定了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行政相对人则处于从属地位,这就是行政法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

当行政相对人不依法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主体可以运用国家权力对相对人进行制裁或强制相对人履行; 而当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为不当或违法,相对人不能直接否认其行为的效力或加以抵制。而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获得解决。

同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往往能够决定一个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而无须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小以同行政相对人取得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从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地位来看,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享有较大的行政优益权。当然,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伴随现代公共行政改革的发展,行政管理实践中逐渐产生了一些带有更多对等性色彩的行政方式,如行政契约、行政指导等,这些新的行政方式对行政法学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3. 简述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

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

(1)法律依据变更。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被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情势变更。国际、国内或选择主题所在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即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的条件不存在,必须废止。

(3)任务完成。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己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 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己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行政行为的废止如果是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废除、修改、撤销或因形势变化而引起的,由此给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二、论述题

5. 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答案】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组织的结构、规模,行政权的范围及分配以及行政机关的设置、地位、权限和编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通过设定和控制行政权及其承担者,来保障公民行政权益的实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是指完备的行政机关组织法体系可以发挥的作用。从宏观上看,完备的行政机关组织法体系不仅有助于行政效能的提高,同时也是行政法公正的保障。行政机关组织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权力配置功能

这一功能表现在:

①设置权力。

②分配权力,既包括纵向的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也包括横向的权力分配。目前,我国在

行政权的分配上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行政机关间的权力分工不是靠法律来推行和保障的。

③调整权力,即行政机关组织法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赋予行政组织新的权力,或者取消原有的部分权力,还可以对行政权重新进行分配。

(2)管理功能

行政机关组织法在规范和管理行政机关方面有明显的作用:

①行政机关组织法可以对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等有关术语作统一规定;

②行政机关组织法可合理规范行政机关的设置;

③行政机关组织法有利于规范行政组织的对外管理形式;

④行政机关组织法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编制管理,使编制管理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3)保障功能

这一功能主要表现在:

①保障公民行政参与权的实现;

②保障对行政机关的管理符合客观规律;

③保障行政机关的设置、权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④保障行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以往我国也曾进行多次行政改革,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改革的成果没有通过立法予以巩固,没有法律的保障。结果改革风一过,又恢复如旧,甚至于在机构、人员的增长上变本加厉。纵观国外行政改革的经验,无不立法先行,以法律确保改革的成功。

(4)控制功能

这一功能是行政机关组织法中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行政机关组织法可以控制行政权的自我膨胀;

②有利于控制行政机关的整体规划。

行政组织法应是行政法学研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行政主体的研究应纳入行政组织法的研究当中。但我国理论界长期认为行政组织法应属于行政管理学研究的范畴,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探讨的几乎没有。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实践提出了对行政组织法理论研究的需要。

6. 试述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

【答案】当事人有选择行政救济方式的权利。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但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对公民行政救济的选择权进行限制,规定先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即复议前置。在此问题上,自由选择是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规定例外。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主要有:

(1)自然资源确权争议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