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资金。 计算机网络。 通讯。 费用结算。
蒋某将盗窃所得3万元的事实告诉了李某,要求李某帮助保管好3万元赃款。半个月后,蒋某来取走2万元,购买了20克海洛因放在李某处,再次要求李某帮助保管好海洛因,其找到买主后就取走。后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民警从李某处查获毒品和剩余赃款1万元。李某的行为涉嫌()。 窝藏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赌博罪的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主要包括()。 抽头渔利。 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直接参赌获利。 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向他人传授某一具体犯罪的方法的行为。 传授行为完成后,对方是否接受,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既有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又有教唆行为的,如果传授行为和教唆行为各自独立,则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向他人传授具体的犯罪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传授行为完成后,对方是否接受,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具有()情形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