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约定,如果2013年12月31日,张某在异地的公司成功设立,张某将房屋卖与李某,价款230万元,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李某后悔,遂通过各种途径阻挠张某公司的设立。最终2013年12月31日,张某的公司未能设立。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该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该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合同生效,因为李某恶意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该合同无效。
发电机的发明与蒸汽机的改进主要的不同是()。 A.有科学理论做基础。 B.发明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C.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 D.有较长时间完善过程。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 法律的空间和时间的效力。 法律的时间和对人的效力。 法律的空间、时间和对物的效力。 法律的空间、时间和对人的效力。
世界上最早发明测量地震方位仪器的是()。 A.祖冲之。 B.僧一行。 C.张衡。 D.郦道元。
下列关于调制主体职责的表述,正确的有()。 贯彻法定原则是调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依法调制是调制主体的重要职责。 调制主体不得放弃调制权。 依法调制是调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