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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612哲学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矛盾

【答案】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辩证矛盾、客观矛盾,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 表象

【答案】表象是指感性认识的高级形式,它是人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

3. 内容

【答案】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也就是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它们所规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的总和。

4. 量

【答案】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量在一定的范围内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5. 经济基础

【答案】经济基础,即社会核心生产力为基础的的经济结构总和,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三个方面的总和。生产力决定了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6. 两点论

【答案】两点论是指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小忽略次要矛盾; 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7. 知觉

【答案】知觉是指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感性形象,是比感觉高一级的认识形式。

8. 国体

【答案】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 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国家的根本性质是由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决定的。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却很不一致。①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③我国的宪法第一条规定:我国的国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9. 真相

【答案】真象与事物的本质一致的现象,通常叫做真象。

10.世界观

【答案】世界观是指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总的根本的看法和观点。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据对这两者关系的不同回答,划分为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基本类型,即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

11.哲学与方法论

【答案】哲学是指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哲学作为关于世界的根本观点,是世界观; 运用这个根本观点去认识、评价、改造世界,就是方法论。哲学世界观作为方法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哲学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哲学关于世界总的图景构成人的认识方式,为人们认识一切具体事物提供总的概念框架和基本范畴; ②哲学是人们评价世界的根本方法。哲学世界观为人们评价一切事物提供总的意义框架,是人们评价事物的根本方法。③哲学是人们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这是哲学的最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12.可知论

【答案】可知论是指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肯定回答的哲学理论。可知论认为现实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认识的事物。可知论分为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两种。

二、简答题

13.简述阶级的实质。

【答案】阶级在实质上是个经济范畴,它是特定生产关系和物质利益的主体和承担者,是在特定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地位的人群共同体。

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各阶级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集中表现在它们之间经济上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这是阶级划分的基本标志。诚然,一定的社会阶级形成之后,也会在政治思想、道德感情和生活习惯等方面表现出自己的特征,但这些都归根到底是它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和物质利益关系的反映,是为特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如果不是从实质上把阶级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去把握,就会从根本上离开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基本观点。

14.国家的职能有哪些?

【答案】国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

(1)对内职能

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对内的政治统治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强制其服从,镇压其反抗,同时在本阶级内部实行特定的民主,以特定的专政和民主相结合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内的社会管理就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解,如制定和执行社会经济、财政、民政、教育、交通、卫生和治安等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冲突,以及干预、调节社会经济生活或直接组织经济建设等。

(2)对外职能

国家的对外职能是以国家为特定的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一方面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侵袭和颠覆; 另一方面则要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生活。剥削阶级的国家还执行本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可能的时候实行侵略扩张,掠夺和奴役别国人民; 无产阶级国家是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执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的职能。

综上所述,国家对内对外的双重职能及其各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一般说来,对内职能是基本的、实质性的,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

15.如何区别新事物和旧事物?

【答案】(1)新事物和旧事物

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2)区别新事物和旧事物

①不能根据它在时间上出现的先后,新事物是新产生的,但新产生的不一定是新事物。

②不能根据它的形式是否新奇,是否具有新特点,形式新奇和具有新特点的事物,未必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一定是新事物。

③不能根据它的力量是否强大、是否完善,因为新事物在刚产生时,往往是弱小的、不完善的,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较完善,需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

总之,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必须从本质上把握,不能仅从表面上看。区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