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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脾肾虚寒,火不生土之五更肾泄之证。治宜()

A . A.真人养脏汤
B . B.四神丸
C . C.理申丸
D . D.黄土汤
E . E.补中益气汤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心肾"法的代表方是() A.归脾汤。 B.真人养脏汤。 C.四神丸。 D.桑螵蛸散。 E.生脉散。 脾气虚弱,冲脉不固之崩漏证。治宜() 归脾汤。 补中益气汤。 固冲汤。 黄土汤。 理中汤。 脾肾虚寒,久泻久痢之滑脱不禁之证。治宜() A.四神丸。 B.真人养脏汤。 C.桑螵蛸散。 D.理中丸。 E.桃花汤。 陈某,男,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 不具溯及力,因陈某的盗窃行为是1997年6月20日,此时新《刑法》未生效,应依行为时法。 不具溯及力,因阵某案已于新《刑法》生效之前(1997年9月4日)审结。 具有溯及力,因对陈某判的刑太重。 具有溯及力,因上诉期间判决书还不具有终审效力,且新《刑法》规定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对此案来说是轻法。 脾肾虚寒,火不生土之五更肾泄之证。治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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