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宪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2. 结社自由
【答案】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结社自由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结社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 ②结社应遵循法定程序,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③结社一般具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与成员:④结社与一定的利益选择有关。
3. 多党合作
【答案】多党合作制度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中,代表下人阶级即无产阶级的政党邀请其他政党参与执政,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它根源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其具体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居于国家政权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 而各民主党派则是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参政党。但这种合作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
4.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5. 宪法惯例与宪法判例
【答案】(1)概念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
(2)宪法惯例与宪法判例的区别
①就其产生而言,宪法惯例是在宪政实践中,经过长期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为社会公众认可; 而宪法判例则来自法院的审判实践。
②就其发生作用的方式而言,宪法惯例依赖于某种共信; 而宪法判例依赖于法院的独立司法权
和司法稳定性。
③效力来源不同。前者作为一种政治习惯规则,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效力,其普遍约束力来自于社会公众承认和国家政权默许; 后者的约束力主要来自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尊重,或来自下级法院法官对内容的内心认同。
6. 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
【答案】(1)成文宪法典是指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成文宪法典一般由特定制宪机关采用特殊制宪程序制定,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特点是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内容明确、条款原则、相对稳定、便十适用。
(2)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又分为:①宪法本体法,是指一国的根本制度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宪法本体法一般由普通立法机关按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其地位和效力与普通法律等同。其特点是内容单一、结构简单、制定方便、使用灵活。宪法本体法多为不成文宪法国家所采用。②宪法关联法,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宪法性法律,具体包括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议会(代表)机关议事规则、立法法等。其效力低于宪法,但属于宪法的范畴。世界各民主国家,无论是成文宪法国家,还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均有宪法关联法。
(3)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性法律起到对宪法典的补充作用。而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结构中的成文形式,具有重要意义,‘言是绝大多数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宪法指导思想的载体。
7. 政体与国体
【答案】(1)国家性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国体作为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实际上是指国家主权的阶级归属,亦即国家主权的阶级属性。
(2)政体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从广义上说,政体还包括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3)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任何国家都要建立相应的政体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同一国体的国家可有不同的政体。
8.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二、简答题
9.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答案】(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全国武装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地位
①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军事统率机关,在整个军事机关系统中处于最高的领导地位。 ②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产生;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③宪法又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④宪法的这些规定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处于从属地位。
10.人民民主专政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案】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民主和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力一面和专政方面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它们的对象、内容、范围各不相同; 另一方面,它们又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对人民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基础,对敌人专政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
(2)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标志。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有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彻底性。中国工人阶级除具有一般工人阶级的基本优点外,还有自己突出的优点:
①深受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三重压迫,革命最坚决、彻底;
②一开始走上革命舞台,就在本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中国人民革命的领导阶级;
③多数是由农民而来,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
(3)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及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中国的工农联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斗争中建立和巩固起来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和革命统一战线的基础,是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基本保证。
(4)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为反对主要敌人,与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结成的联盟。中国的革命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广泛联盟。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在历史上,曾经有过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