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803法学综合之《经济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企业
【答案】企业是指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上述定义包括以下含义:
①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经济组织;
②企业是由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有机结合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③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④企业是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2. 经营者集中
【答案】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力一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工经营者合并; 厄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③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3. 知情权
【答案】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4. 两成分法
【答案】两成分法是20世纪20年代苏联形成的从性质上明确区分民法与经济法的法学理论,是苏联东欧经济法的逻辑起点。20年代末,以斯图契卡为代表的一些苏联法学家认为,苏维埃民法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调整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组织技术性质的规范; 另一部分是以个人意志自由为出发点,贯穿资产阶级原则,调整逐渐消失着的私人成分的规范。上述两部分即是所谓的两种成分,按照两成分法学说,后一种成分是民法的本质所在,随着它的消亡,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一一行政规范的经济法,将取而代之。
5. 价格监督检查
【答案】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价格监督包含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的合法性和执行价格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消费者、企业职工、新闻媒体等也有权进行价格监督; 价格检查一般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 政府的定价行为
【答案】政府的定价行为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与指导价的活动。《价格法》从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①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②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③((价格法》明确了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相应地根据中央与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其价格行为的权限。
7. 流转税
【答案】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8.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二、简答题
9. 简述产业法的特征。
【答案】产业法的特征是:
(1)产业法的综合性
①调整对象的综合性,指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既有竞争关系,也有产业及行业管理关系;
②调整方法的综合性,指产业政策主要由国家依法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制定和推行,其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以体现问接调控特点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为主,但也有一些限制性和义务性规范的形式;
③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所涉及的领域,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
(2)产业法的协调性,即协调产业法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配套实施; 其协调性还体现在产业法本身的具体内容中。
(3)表现形式的灵活性,指产业法在立法和执法以及法律的表现形式等诸多方面,具有很强
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产业法以行政法规为其基本的表现形式。
(4)规范的选择性,指产业法旨在通过以经济杠杆为主要内容的选择性规范,来引导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制度特点。
10.简述国有资产管理法及其体系。
【答案】(1)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有资产管理关系一般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关系,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关系,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国有资产流转管理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关系等。
国有资产管理法是一种调整财产关系的新型的财产法,是经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经济管理关系,而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②从调整目标上看,它是从社会宏观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具有明显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本位的特点。
③从其内容上看,它是关于国有资产的开发、利用、监管和保护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不仅仅是产权交换问题。
(2)国有资产管理法的体系国有资产管理法的体系是指在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关系不同侧面形成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制度,这些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相互联结,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体系。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体系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国有资产界定与登记制度、清产核资制度、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制度等。
11.简述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答案】(1)经济法理念的概念
经济法的理念,是指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灵魂暨最高原理,经济法学从总论到分则、经济法的各项具体制度都应能体现经济法的理念。
(2)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经济法妇理念是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其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 ①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客观存在的。
a. 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个体利益固然紧密相关. 但又确实不同于社会个体利益,也不是社会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
b. 社会经济利益也不同于国家政治利益,不能将国家政治利益等同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或将前者凌驾于后者之上。
②依赖传统大陆法架构及其民商法、行政法无法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a. 民商法是在维护个体合法权益、维护微观经济秩序的基础上追求公平正义,只能顾及形式的公平正义、“机会”的均等,而不必也无法考虑结果如何、是否达到整体的、实质的公平正义。
b. 现代行政法理念的核心是在公共行政无所不在的情况下防止人民、社会受到国家侵害,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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