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均为赛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张汇票的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60日。有关本案除权判决的作出,相关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应当独任审理。 对除权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面色淡黄,枯槁无华者,称为() A.萎黄。 B.黄胖。 C.黄疸。 D.阳黄。 E.阴黄。
面色白而虚浮者,属() 血虚证。 失血证。 实寒证。 阳虚水泛证。 阳气暴脱证。
甲公司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告,该中级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组成合议庭未经甲公司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哪些地方违反法定程序?() 该汇票的持有人为甲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 管辖法院应为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应依申请人申请作出。
甲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并确定了70日的公示催告期间,70日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法院应当依职权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法院应当依甲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法院的除权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 自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日起,甲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甲、乙二人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甲开具可转让提单一张交给乙。乙后将此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不慎将其丢失。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