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大学法学院民法学与商法学之民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人格
【答案】人格是一种应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生理活动能力的安全以及公民和法人的人身专有标志、获得的良好社会评价等各种具体的利益和自由,是人格权应该保护的全部内容。
2.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答案】责任能力又称不法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事责任能力包括侵权责任能力和债务不履行责任能力。《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责任能力,通常讲的民事责任能力一般是指侵权责任能力。责任能力主要是指承担财产责任的资格。《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完全行为能力人有责任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责任能力。
3. 遗产债务
【答案】遗产债务又称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_义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偿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负担的债务额。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一般应于遗产分割前进行,即继承人应于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后才分割遗产。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
4. 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①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②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譬如厨房、院墙等。宅基地使用权人小得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卖或者转让; ③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 ④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
5. 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分类包括:①公共秩序,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通常,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即为违反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比禁止性规定的外延更宽,除包括涉及公共秩序的现行法律规范外,还包括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的某些情况。②善良风俗,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是将人们应当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化,故意违背应当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就是违反善良风俗原则。
6. 意思表示
【答案】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不仅表现表意人一定效果意思,而且通过一定表示行为,达成人与人交换意见的目的。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效果意思两个主观要素和表示行为一客观要素构成。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意思表示可以划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对话的意思表示与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独立的意思表示与非独立的意思表示; 明示的意思表示与默示的意思表示; 健全的意思表示与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7. 简单之债
【答案】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又称为单纯之债或不可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当事人不仅不能选择其他的标的履行,而且在履行时间、方式、地点等方面都无选择的余地。
8. 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意图诚实、善意,应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遵循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弄虚作假、欺骗他人、损人利己的行为而形成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侧重于对民事主体的主观要求,但是衡量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需要客观地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来认定。
二、简答题
9. 简述支配权的特征和类型。
【答案】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1)支配权的特征
①绝对性。与请求权的相对性不同,支配权权利主体相对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说除权利人外的所有人,因而是绝对的。
②排他性。支配权的排他性是指权利客体对应的权利主体是不相容的,一个支配权权利内容不能同时被两个支配权主体享有,同时禁止他人干涉和妨碍。
③直接支配性。支配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客体而不用向义务人积极配合,便可实现其利益。
(2)支配权的类型
①物权。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
②知识产权。即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③人格权。指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的属性存在争议,但更接近于支配权的独立、排他和绝对的特征,应属支配权权利类型。
10.民法时效制度的作用。
【答案】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其分类与意义具体阐述如下:
(1)时效的分类
时效可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权的时效。取得时效因其事实状态必须占有他人财产,又称占有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因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小受法律保护的时效。《民法通则》仅对诉讼时效作了规定。
(2)民法时效制度的作用
①稳定法律秩序。时效制度的设置作用之一在于稳定法律秩序。在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不一致持续一定的期间时,法律应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否认旧的关系,确认新的关系,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和确保交易安全。实行时效制度,因法定期间的经过而使原权利人丧失权利,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稳定法律秩序。
②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时效制度的作用之二在于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西方法谚有言: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睡眠人。权利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就可能导致权利的丧失或者不受法律保护或者使权利人取得权利,这就促使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③避免诉讼上举证困难。一种事实状态长期存在,必致证据湮灭、证人死亡,此事实状态是否合法,殊难证明。实行时效制度,凡时效期间届满,即认为权利人丧失权利或者不受法律保护,便于及时确定法律关系。
11.简述意思表示的解释。
【答案】(1)意思表示的解释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解释,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式,阐明并确定当事人己为意思表示的正确含义。意思表示的内容有时明显不完整,当事人间可能发生异议,需以解释方式确定其内容。意思表示的解释不仅是事实认定的问题,而且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意思表示的解释不仅在阐明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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