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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财经大学890民法、经济法之经济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税法构成要素

【答案】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构成税法的必要因素,是税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税收特别措施等实体法要素和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等程序法税收要素。

2. 严格责任原则

【答案】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凡是违反了本法的要求,除法定免责的情况外,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追究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论是否存在过错。

3. 财政

【答案】财政是指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财政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宏观调控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财政的主体是国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障; 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 财政的内容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部分。

4. 经济法的宗旨

【答案】经济法宗旨是指贯穿于经济法之中的,人们创制和实施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经济法宗旨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从维护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是经济法宗旨的基本内容。

5.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6. 会计

【答案】会计,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通过收集、处理和利用经济信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综合的核算,对经

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促使人们权衡利弊、比较得失、讲求效果,并向会计主体内外的有关方面提供相关经济信息的活动。现代的会计通常被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7. 保证金制度

【答案】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保证金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交易者只需缴纳很小比例的保证金而不需要足额交纳货款就可以买卖期货合约,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了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8. 知情权

【答案】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二、简答题

9. 账簿、凭证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账簿、凭证,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监督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办理纳税事项,按规定完整地保存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等纳税资料。

(2)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和管理,未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自行印制、出售或承印发票。

(3)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10.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终结了对内资、外资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的局面。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此处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①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②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③提供劳务的场所;

④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⑤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标准。

11.简述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狭义上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 广义上,还包括各级财政对企业和居民的转移支付,即则政补贴。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再分配。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一般有二种:

①中央政府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下转移给地方政府;

②地方政府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上转移给中央政府;

③同级政府之间一部分预算收入的相互转移。凡是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是狭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

在我国,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上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从狭义上理解的财政转移支付。

(2)财政转移支付的特征

①具有政策工具性,是政府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运用转移支付手段介入社会和经济生活; 不同时期的转移支付目标、方式和程度都具有政策性。

②法定性,转移支付必须以法治为保障,转移支付是一种政府行为,必须服从全体人民的意志,依法行政。

③财政资金转移的无偿性,在转移支付中资金的纵向或横向转移都是无偿的。

④事权与财权转移的对称性,财政支出属于政府事权,要求相应的财权,两者应基本对称,上级政府转给下级政府的财权不宜过多或过少,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避免财政分配的不公。

⑤转移内容的公开性,转移支付的财权、事权的界定,收支因素的考核以及转移支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