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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为其7岁的幼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后甲急需一笔钱,遂将该保险合同质押给银行,获得一笔贷款。有关该保险合同和质押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保险合同有效;质押无效
B . 保险合同无效;质押有效
C . 保险合同有效;质押有效
D . 保险合同无效;质押无效

下列关于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受益人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能成为受益人。 受益人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 受益人对保险标的须具有保险利益。 下列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先行赔付发生在保险人根据现有的资料不能确定保险金额的情况下。 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解除。 先行赔付的金额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王某仍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后,保险公司免除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下列有关保险利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买卖乙公司的股票,于2014年2月10日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10%,甲公司于2008年2月13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最迟于2014年2月13日,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最迟于2014年2月13日,通知乙公司。 自2014年2月14日开始,可以继续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不能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甲为其7岁的幼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后甲急需一笔钱,遂将该保险合同质押给银行,获得一笔贷款。有关该保险合同和质押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的规则。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限制。故A项表述正确。BCD项表述不正确,A为本题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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