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济大学857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刑法、经济法、诉讼法)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电子单证
【答案】电子单证(EDD ,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协议用电子计算机对约定的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格式化,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交换和处理。19%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9届会议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给ED1定义为:按照商定的标准将信息结构化并在计算机之间进行电子传递。
2. 商业存在
【答案】商业存在,是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所适用的四种类型的服务之一,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所谓“商业存在”,是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为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组建、取得或维持一个法人或创建或维持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如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建立商业实体或其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在国外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
3. GATT
【答案】GATT 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简称,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各国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等措施,以对上述目的做出贡献。
4. Plurilateral Agreements
【答案】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s , PTAS ),又称世界贸易组织的复边贸易协定,是指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4的四个协议,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对于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原则予以适用,对于不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协定中有关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对其没有拘束力。随着《农产品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国际牛肉协定》和《国际奶制品协定》已于1997年废除。
5. 适航责仟
【答案】适航责任,是在国际海上货物合同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基本责任之一,指承运人须负有保证船舶适航性的责任,具体含义包括:①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处于良好状态,在正常状态下能够安全航行; ②船员的配备、船舶的装备和供应适当; ③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6. 贸易术语
【答案】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
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7. 国际经济法主体
【答案】国际经济法主体是指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它具备两个因素:第一,必须具有独立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资格; 第二,必须具有直接承受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与国际法主体不同的是,其范围比较广泛,承受的权利义务不同。
8. MFN
【答案】最惠国待遇(the Most Favoured Nation,简称MFN ),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原则,指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使所有被一国赋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在该国境内都处于同等地位,享受不受歧视的同样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条款最早出现在17世纪欧洲各国之间订立的双边贸易条约中,包括无条件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
GA TT 签订后,特别是WTO 成立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作为成员国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被确立下来,并表现出创新和发展:WTO 的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从货物贸易勿、一大适用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诸协议中,并且被明确限制在有关协议的适用范围之中; 世贸组织建立了较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对成员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这对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监督和执行保证,为传统的最惠国待遇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简答题
9.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中会产生的法律问题?2000通则可以解决哪些问题? 其他问题怎么解决?
【答案】(1)国际货物贸易中产生的法律问题
国际贸易是一项综合性的贸易行为,因而会产生很多法律问题。以下简要介绍一下会产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法律问题:
①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等。
②合同的履行问题,包括买卖双方在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③货款的支付问题。
④违约或者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⑤保险问题。
(2)Incterms2000的作用
贸易术语不但明确了买卖合同的交换地点及价格构成,而且解决了买卖交易中的责任划分:如确定了商品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单证的取得及其他手续问题由谁办理、费用由谁承担; 确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地点等。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3)对于国际货物贸易中产生的其他法律问题,原则上适用其他国际条约和惯例解决。比如,合同签订、成立和效力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运输的具体问题可以适用《海
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货款的支付问题可以适用《UCP600》。
10.简述CISG 关于买卖双方风险的分担原则。
【答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不是指任何一种货损的风险,而是仅限于不是由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是可能由于第三人或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害灭失的风险,比如盗窃、火灾、沉船、渗漏、不属于正常损耗的变质。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力一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
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J 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己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 , CIF , CFR 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所谓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己归于合同项下。
(5)当交货涉及运输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到买方
11.简述提单的主要分类。
【答案】提单的主要分类如下:
(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己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前者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后者主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表明货物已收管待运的提单。
(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前者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后者指附有该类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小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①记名提单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又称“不可转让提单”。
②不记名提单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票人”字样,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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