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乙公司2008年4月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200万
B . 乙公司2008年4月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120万
C . 乙公司2008年4月1日应确认资本公积200万
D . 乙公司2008年4月1日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80万
E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价值为400万
F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价值为480万
● 参考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乙公司2008年4月1日出售并重分类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72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6000000
投资收益1200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8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4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原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000
假定2008年4月20日,乙公司将剩余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取价款580万元,则乙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8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800000
投资收益1000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原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000
贷:投资收益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