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商业银行H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乙公司在H支行取得贷款、在该行办理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和账户管理等业务,为甲商业银行H支行星级客户。甲商业银行H支行2017年第三季度有关经营业务的收入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9505.6万元。
(2)提供票据贴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874.5万元。
(3)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37.1万元。
(4)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20万元。
A . (9505.6+874.5)÷(1+6%)×6%=587.55(万元)
B . 37.1×6%+20÷(1+6%)×6%=3.36(万元)
C . 37.1÷(1+6%)×6%+874.5×6%=54.57(万元)
D . (9505.6+37.1)×6%=572.56(万元)
甲商业银行H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乙公司在H支行取得贷款、在该行办理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和账户管理等业务,为甲商业银行H支行星级客户。甲商业银行H支行2017年第三季度有关经营业务的收入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9505.6万元。
(2)提供票据贴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874.5万元。
(3)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37.1万元。
(4)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20万元。
● 参考解析
业务(1)、业务(2)属于贷款服务,且都是含税收入,销项税额:(9505.6+874.5)÷(1+6%)×6%=58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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