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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 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
B . 应当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
C . 甲市A区和甲市B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 . 应当由甲市A区和甲市B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居住在甲市A区的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借款50万元,后钱某因为生意失败,迟迟没有还钱,在王某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归还其中的借款10万元,甲市A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此案答辩期届满后王某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钱某归还全部借款50万元,而此时被告钱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50万元已经超过了甲市A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此案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关于本案管辖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由于此案已经答辩期届满,钱某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即使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也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继续管辖本案。 如果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应当裁定钱某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中国药典() Ch.P.(2000)。 BP(2000)。 USP(25)。 JP(14)。 Ph.Eur.。 1995年11月11日甲某在某市一个体户乙某摊贩的饮食店里就餐,吃了一条鱼两碗饭。当时就觉得鱼味鲜美,但是吃下不到5分钟便感到手指和口唇麻木,于是没有再吃饭就回家,下午甲某呕吐不止,手脚麻木行动不便,言语模糊。于是甲的家人将他送往医院急诊。经医院医生询问,才知道甲某中午吃了鱼,结合病情,医生认定甲某吃了有毒的鱼以后引起食物中毒。经过抢救,甲某于14日病愈出院。甲某认为自己系食用乙某饮食店卖的鱼中毒住院,要求乙某承担全部医疗费365元,并支付营养费853元,交通费62元,合计1,271元。提示:江浙一带民间流传一句俗话。拼死吃河豚,可见该鱼味美诱人,食之却要冒生命危险。有关河豚的正确说法有() A.夏季河豚鱼中含毒素最多。 河豚毒素100℃60分钟才能破坏。 河豚鱼中毒发病急剧而剧烈。 河豚毒素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可阻断神经肌肉间的传导。 一旦发现河豚鱼中毒,必须迅速进行抢救,以催吐、洗胃和导泻为主。 最有效预防河豚鱼中毒的方法是禁止出售河豚。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特点有哪些? 男,30岁,一个月前感到疲劳,食欲减少,体重减轻,发烧咳嗽,咯痰带血丝。取痰标本涂片用抗酸染色法染色,镜下见到染成红色细长弯曲有分枝的杆菌。谁最先发现了该种细菌() 巴斯德。 柯赫。 李斯特。 伊万诺夫斯基。 汉斯。 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查继承遗产纠纷的管辖和共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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