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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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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题库(一).... 2

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题库(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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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题库(五).. 49

一、简答题

1. 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对立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性,它们的性质在原则上是刚好相反的。统一体现在: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

2.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何区别与联系?

【答案】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

(1)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仟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2)区别

①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它不包含人和社会的因素;

②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小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使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更加困难。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经过反复实践和探索,才能达到正确认识。

(3)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解决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对立统一问题,不仅有利于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更有利于人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我们只有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客观规律才能按人们的目的服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才能获得对必然性的认识,才能创造理想的世界。

3. 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处于什么样的观点与地位

【答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实践概念的完备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的伟大变革的关键。实践的观点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它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统一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的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它也就必然具备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的理论特征。

(1)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①实践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不仅它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先在性,即肯定了人周围的自然界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前提,而且更在于它把人与自然之问的物质交换关系即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以往历史观的根本错误恰恰在于它忽视了这一历史的

现实基础,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排除于历史之外,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并由此而陷入了历史的唯心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视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把物质生产实践视为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

②实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

旧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陷入唯心主义,主要的就是由于它缺乏实践的观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因而也就不能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受动性和能动性之统一的实践概念为基础,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社会历史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基础性的实践活动则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因此,人类历史在本质上也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历史。

③实践是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的认识本身就是实践过程的一个力一面或一个环节,是实践过程的内化。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则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或象征性把握。这两种把握活动应当是彼此一致且互为前提的。但认识归根到底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源泉,而且是认识的真理性、客观性的标准; 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必须回到实践。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获得了统一。

④实践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基础

在以往的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这两种传统基本上是彼此分离的。古代唯物论之中尚包含着某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近代的唯物论则把自身抽象化了。与此相反,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则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发展了辩证法,把辩证法理解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立或相互否定,并最终走向扬弃对立即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性的运动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局限于观念或精神的领域之内的。显然,这两种哲学传统在以往不仅是分离的,而且是对立的。但它们都包含着各自的合理性,只是在现有的形式上无法把它们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物质实践活动来规定人的本质,这就为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⑤实践是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基础

以实践概念为基础去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理解为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现实的历史过程,揭示了人的实践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的本质,也就逻辑必然地要将唯物主义的原则贯彻于社会历史的领域,使哲学唯物主义彻底化,成为完备的唯物主义。(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的批判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特征,不仅在于它公开申明自己服务于无产阶级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人类解放事业,而且更在于这种哲学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革命性、批判性的规定。实践作为人类的基本存在方式,是人对于外部自然的一种否定性关系。人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而是以自身的活动否定自然的直接存在状态,赋予它以合乎人类目的或需要的形式。物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