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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843新闻学理论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受众对传媒活动行使监督控制权的手段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受众不仅是信息传播的接受者,又是公民,享有作为公民在法定范围内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其中包括对传媒活动行使监督控制权。具体来看,行使这一权利的手段有:

(1)个人信息反馈,例如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媒体和传媒活动提出建议或意见。

(2)结成受众团体,以群体运作方式对媒介活动施加影响。

(3)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限制媒体行为。比如在新闻报道存在因虚假而危及个人名誉,或者侵犯个人隐私时,被侵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通过影响媒介的销售市场来制约媒介活动,主要是切断其广告来源。当然,这样的手法一般人难以做到。

2. 简述决定舆论质量的因素。

【答案】舆论的作用是正负双向的,它的质量并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存在高低之分,好坏之别。衡量舆论质量的标准是舆论作用于社会实践的后果,包括直接与间接、长期与短期结果等。而决定舆论质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公众的认识水平、道德水平、受教育程度等主观条件。它决定人们感知外界信息并进行分析、判断能力的高低,相应地,也就决定了最终形成的舆论意见的质量。

(2)公众获取信息的真实、全面和充分程度。信息是舆论形成的前提和基本构成材料,在舆论产生并最终形成的过程中,公众能否及时地、准确地、充分地了解到有关公众事务的全面的信息,对人们能否进行正确、客观的分析、判断,从而形成正确的意见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加大信息特别是重要公共事务的信息透明度,让公众有充分了解、认识的机会和渠道,即扩大公众的知晓权,对提高舆论质量至关重要。

(3)公众自由表达意见的可能性和充分性。高质量的、代表社会前进的舆论意见,其形成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讨论过程,也就是公众能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和充分发表见解的机会。在这个意义上,维护公众表达权,也就是提高舆论质量,促进舆论发挥积极作用的举措。

总之,舆论作为普遍的、强大的社会制约力量,虽有正、负两面作用,但从历史长期性和社会发展整体进程出发,舆论毕竟是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具有潜在的、永恒的正义性。而对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而言,要使舆论尽可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行使其强大的监督、促进功能,就要努力提高舆论质量,同时还有必要强化正确舆论引导,培育良好舆论环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新闻媒介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 为什么说生产力水平直接影响着新闻事业的发展水平?

【答案】从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新闻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也必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新闻业相对也比较落后,目前全世界尚有50个国家或地区没有日报,绝大多数是经济比较落后的第三世界。这说明,世界各地区的新闻事业总是如影随形地跟随着经济实力的兴衰而兴衰。生产力水平和新闻事业的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

(1)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分工日益精细,人们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需要日益迫切。这就大大刺激了新闻事业的发展。

(2)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受教育面扩大,文化水平不断提高,这必然使读者群越来越大。

(3)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广告越来越多,新闻事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获利丰厚的企业,这就刺激了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4)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社会为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日益先进的物质手段。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加速运用到新闻事业中来,新闻手段日益现代化。

新闻事业随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大小,这是新闻事业发展的一条客观规律。因此,构想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必须从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出发。脱离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去构想新闻事业的发展,那只能是一种空想。

4. 简述中国法律对新闻自由的规定。

【答案】(1)中国法律对新闻自由的确立

①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其中,“言论、出版自由”完全可以理解为包括“新闻自由”,中国公民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

②现行宪法第二十二条里有公民可以从事“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内容,说明公民享有进行新闻出版活动的权利。

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七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七条,分别有“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由澳门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而这两个基本法,相当于特殊条件下的国家宪法。

(2)中国法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①任何自由都是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自由为条件的。中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宪法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四条还分别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③在中国,对于公民依法享有的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民法、刑法及《出版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有进一步更为明确的规定。

(3)中国法律对新闻自由的保护与落实

中国法律在公民新闻自由的保护上,通过两个方面加以落实:

①保护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享有表达权

现行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些法律文件和有关规定,明确规定法律对公民表达权的保护。同时,这些条文也保护公民的舆论监督与社会参与的权利。

②通过新闻媒介使公民享有知情权

对于公民享有的知情权,法律文件也有明确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付酬取得报刊、免费或付酬收视广播电视而获得关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重要信息,政府各级机关有义务定期向新闻界通报自己的决策、工作和政府公务员的行政表现,再通过新闻媒介告知公民。

我国目前尚无新闻法、出版法和广播电视法等新闻传播活动的专门法律。一般情况下,新闻传播工作者的职业行为,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新闻出版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调节的。

5.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新闻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理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四个基本方面。《联合国国际新闻规约》、《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新闻职业道德标准都基本上包含上述四个方面。对这四个方面的具体阐述如下:

(1)职业理念

这涉及新闻工作的宗旨,“为什么”、“为谁”从事新闻工作。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中提出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理念:“职业行为的崇高标准,是要求献身于公共利益。谋求个人便利及争取任何有违反大众福利的私利,不论持何种理由,均与这种职业行为不相符合。”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则要求新闻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

(2)职业态度

新闻工作必须严肃、严谨、认真、踏实。《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中指出:“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他们应当尽可能查证所有的消息内容,不应任意曲解事实,也不应故意删除任何重要的事实。”并且强调:“任何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 抄袭票(窃的行为亦然。’,“对公众忠实,是优良新闻事业的基础。任何消息发表以后,如果发现严重错误,应立刻自动更正。”

(3)职业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