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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612法理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题

1. 人权的普遍性

【答案】人权突出强调人的普遍性尊严和价值。人权的普遍性,主要的是指,享有人权的主体的普遍性。人的概念本身就说明人权的普遍性。对于人权问题的理解,首先就要牵涉对于什么是人的理解,只有理解了什么是人才能更好的理解什么是人权。对于人的形象的建构是和一定的社会背景有直接关联的。人权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权利,并不排斥对于社会中的某些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关照和专门强调其权利,这是为了实现人权的真正平等享有,真正实现对于人的尊严的同等尊重。

2. 行政法规与行政法

【答案】(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行政法规中关于行政管理的那部分规范是行政法的渊源。

(4)行政法规是法的渊源范畴,行政法是部门法范畴。

3. 立法的民主原则

【答案】立法民主原则,其涵义和内容应包括三个要素:①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是立法的主人,立法权在根本上属于人民,由人民行使。立法主体呈多元化,建立中央和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合理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和监督体制。②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注意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不是以少数人的意志为依归。③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在立法过程中贯彻群众路线,使人民能够通过必要的途径,有效地参与立法,有效地在立法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

4. 守法

【答案】守法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而依法办事就自然包含着两层含义:①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 ②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将守法理解为履行义务,它还包含着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

5. 法律位阶

【答案】法律位阶是指在正式的法律渊源中各类法律的效力等级关系,以及某一类法律在效力等级体系中的地位。效力较高的法律相对于效力较低的法律,就是上位法; 效力较低的法律相对于效力较高的法律,就是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这就是等级序列的基本原则。一般说来,现代社会中正式法源效力的高低主要依存于制定或确认法源的主体的权力性质和来源,不同等级的权力参与法律的创制活动,直接导致法源效力的大小。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力的等级性是法源效力划分的主要标准和决定因素。中国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表现为:①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效力等级关系; ②法律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机制。

6. 新法优于旧法

【答案】新法优于旧法是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原则之一,是指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能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的效力。

二、简答题

7.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答案】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惩罚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惩罚主要针对人身进行,国家使用强制力对责任主体的人身、精神施加痛苦,限制或剥夺财产,使责任主体受到压力、损失和道德非难,从而起到报复、预防和矫正的作用,平衡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的有序发展,维持社会正义。

(1)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联系。

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

(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

法律责仟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仟不等于有法律制裁。而且在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仟时,可视其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主观方面等具体情况,依法减免或从重、加重制裁,这表明,即便是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有轻有重。

8. 试述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必须紧密伴随的内容和要求。

【答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维护安定团结。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紧密伴随的内容和要求是:

(1)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健全民主制度。

①要加强法治以实现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②要在现有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法的形式切实体现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③要以法的形式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法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的作用。

(2)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

①要健全立法体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②要健全执法、司法体制,改善执法活动。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③要实行法制观念、理论的改革和法治文化的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④要在法制建设方面作技术改革或运作方式、运作模式的改革。只有在法制建设方面作出这些努力,使整个法制建设与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和标志相适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是完整的改革。

(3)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推进机构改革。

①要用法的形式解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以法的形式促进和保障行政机构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能的转变,实现政企分开。以法的形式保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还要以法的形式确认和保障中央和地方行政权的合理调整配置。

②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促进和保障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

(4)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①要用法的形式确立各方面社会主体对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监督机制,使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公民都能依法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监督,使一切干部都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

②要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③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

9. 法律程序影响人们行为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案】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几种:

(1)分工。法律程序通过时空要素实现程序角色的分配。如在诉讼程序中,法官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