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合伙
【答案】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中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急需引入类似制度。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 配额
【答案】配额是指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以及保障对外贸易秩序,对一些限制性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宏观调控,实行数量限额的制度。根据划分角度不同,可分为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 全球配额与国别配额; 协商配额和协定配额; 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等等。
3. 消费者权益
【答案】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 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 审慎监管原则
【答案】审慎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审慎监管原则是各国银行业监管实践的通行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于1997年发布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一项核心原则。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银行业监管法规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惯例和《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精神,确立了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促使我国银行业监管实现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银行业的审慎监管通过两方面内容实现:①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②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5. 再贴现
【答案】再贴现,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指的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实质上,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再贴现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6. 先予执行
【答案】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以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7. 知情权
【答案】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8. 课税要素
【答案】课税要素是决定征税主体能否征税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能否成立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构成税收征纳实体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也被称为税法中的实体法要素。具体包括:①税收主体。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②税收客体。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③税目和计税依据。税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目。计税依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取得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④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⑤税收特别措施。税收特别措施包括两类,即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前者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为主要目标,并与一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关; 后者是以加重纳税人的税负为目标而采行的措施,如税款的加成、加倍征收等。
二、简答题
9. 简述我国投资主体及其投资范围的划分。
【答案】(1)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是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利、具备资金筹措能力、享有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
(2)投资范围的划分
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不同投资主体的不同职能,大致划分了不同的投资范围: ①公益性项目的投资由各级政府承担。公益性项目基本属于非营利性项目,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扮演了双重角色,在投资主体体系中它是占主导地位的投资者,同时它又是社会投资的宏观调节者,其所承担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要求其应当承担起公益性项目的投资。这部分项目的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根据自己的财政资金状况
各自承担投资责任。
②基础性项目的投资由各级政府通过成立的专业投资公司或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并且鼓励和吸引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这类投资项目,一般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而且有的属于国家垄断性的项目,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大部分应由政府投资,但其中有一些具有经营性,要通过一定的经济实体进行,以利于将来管好、用好这部分投资项目,因此,应当由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卞体单独或以参股、控股方式投资,投资主体是企业法人的,要对整个过程负责。
③竞争性项目的投资,政府不再承担,由企业法人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所需资金自行筹集,自负盈亏。企业投资主体是多元化投资主体体系中居基础地位的投资者,是市场竞争主体。自然人和外国人可以依法积极参与此类投资。
10.简述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答案】(1)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经济法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要求不仅直接体现在竞争法一一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而且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诸如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企业组织、经济合同等制度和具体执法及司法中,都必须考虑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问题,政府的经济管理和市场操作也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背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客观法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和制度的出现,是通过国家的“有形之手”来纠正市场“看不见的手”所导致的弊端,同时又力求使“看不见的手”在最大范围内、最高程度上发挥作用的产物。以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排斥政府对市场的管理、调控或“裁判”; 或者以计划、管理、调控等为名,行干预、管制之实而抑制乃至否定市场的机制和作用,
凡此理念和做法均与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相悖,最终都不免遭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应当作为经济法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市场经济之经济法的永恒追求,在此意义上,国外学者把反垄断法称为“经济法宪法”、“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的大宪章”等,并认为反垄断法及竞争法在经济法中占有核心和基本的地位,是经济法的“原则法”。
(3)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虽然还没有把“竞争法”放在“龙头”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法已经即将出台,这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经济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的贯彻更前进了一步。维护公平竞争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一项重要原则,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应该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导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
11.证券业协会及其职责是什么?
【答案】(1)证券业协会的概念证券业协会,是指全国证券业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2)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①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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