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613法学专题之知识产权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
【答案】(1)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无形财产权可以包括以下三类:
①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②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
③经营性资信权,包括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2)二者的关系
在精神领域的民事权利范畴里,可以说无形财产权(或称无体财产权)是与知识产权相当的另一称谓,二者具有同等的内涵,但外延却明显不同,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2. 为什么要对商标进行管理?
【答案】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印刷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管理的意义主要有:
(1)有利于规范商标权人正确使用商标
商标的正确使用,不仅能充分发挥商标的功能,维护其商标的信誉,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可以督促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实施名牌商标战略。
(2)有利于监督商标使用人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商标使用人应保证其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3)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
对商标的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而且有利于防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冒充注册商标,堵塞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的渠道,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的发生。
(4)有利于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通过商标管理,可以随时发现问题,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地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制。
3. 商标异议
【答案】中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这一程序称为商标异议。异议的理由可以是该商标不符合积极条件,也可以是消极条件上的缺陷。异议申请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拥有在先权利的著作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也可以是与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公告异议程序的目的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从而有利于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助十及时纠正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偏差。
4. 版权独立性原则
【答案】(1)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在符合公约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该作者的权利受到保护的水平、司法救济方式等等,均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那个成员国的法律。这就体现了版权独立性原则。
(2)作者在公约成员国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公约成员国中,有些国家的版权法可能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受保护。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他们也履行手续。
②一位作者居住地及作品首次出版地都在某一成员国的作品,在该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不构成侵权,在另一成员国以同样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那么后一国如遇这种利用版权的活动,不能因其在作品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诉讼。
③不能因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而其他成员国就只给有关作者以低水平的保护。
5. 等同原则
【答案】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等替换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6. 驰名商标的淡化
【答案】驰名商标的淡化,是指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使用在不相同、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阻碍了驰名商标与其所用商品的联系,或者使驰名商标演变为商品通用名称的一种,这种行为实际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淡化”在实际中会造成对驰名商标的损害,主要表现为:
①丑化了驰名商标。
②暗化了驰名商标。
③他人的不当使用造成驰名商标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根据美国法律,只有驰名商标才有权
禁止他人淡化。
7.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
【答案】(1)概念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者。表演者可以是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所进行的表演必须是公开的,在家庭范围内、在私人聚会上、在单位内部进行的表演,不产生表演者权。
(2)联系
表演权和表演者权都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属十同一范畴,所涉的领域也相同,故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交叉关系。
(3)区别
①权属不同。表演者权是一种相关权,而表演权是一种著作权。
②主体不同。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作品的人,而表演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人。
③客体不同。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者为再现己有作品所进行的表演,而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④内容不同。表演者权是一束权利,包括表演者人身权和表演者财产权,而表演权只是著作权的一个权项,仅仅是一种财产权。
⑤保护期不同。表演者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者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表演权的保护期根据作者和作品的不同而不同,或者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或者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⑥权利来源不同。表演者权以表演权为其产生的法律基础,即以表演权作为其权利的来源; 而表演权来源于作品的创作,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表演权就随著作权的产生而产生。
8. 方法专利
【答案】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的具有特性的方法和手段。所说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来描述的方法。方法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方法专利。专利法把对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用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9. 邻接权
【答案】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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