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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行政法学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代执行与直接强制执行

【答案】①直接强制执行与代执行的含义:

直接强制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的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施以强制力,以达到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代执行又称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一般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或行政行为确立的相对人的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

②二者的区别为:

a. 强制手段不同,代执行属于间接强制; b. 履行主体不同,代执行是由第三人来代为履行,而直接强制的履行主体仍然是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

2. 共同诉讼

【答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一力一或双力一人以上的诉讼。称为共同诉讼。原告为一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的构成条件有:

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必须是二人以上;

②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

3. 申诉

【答案】申诉是指遭受国家有关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包括:

①向人大常委会申诉;

②信访;

③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④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⑤司法程序中的申诉。

4. 行政复议程序

【答案】行政复议程序是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称。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五个组成要素:

①行政复议的申请;

②行政复议的受理;

③行政复议的审理;

④行政复议的决定;

⑤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5.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答案】①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a. 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属于行政争议; 行政裁决针对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

b. 目的不同,行政裁决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 行政程序的代理制度

【答案】行政程序的代理制度是指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法定义务时,依法由他人代为履行的制度。代理发生的前提是这种法定义务具有可替代性,否则就不能代理。

7. 行政追偿

【答案】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有两个条件:

①赔偿义务机关己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贴偿金;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8. 执行罚与罚款

【答案】①执行罚与罚款的含义:

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滞纳金,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卞体,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措施。

罚款是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处罚方式。

②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的相似之处:

都是依职权行政行为,都以行政违法为前提,都是对相对人课以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③执行罚与罚款在性质和功能上有着原则的区别:

a. 执行罚的目的不是对义务主体进行金钱处罚,而是通过罚缴一定数额的金钱,促使义务主体履行其应履行却尚未履行的义务; 罚款则是对已经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金钱制裁。

b. 执行罚可以针对同一事项反复适用,而罚款则必须遵循“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答案】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虽然都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具有惩戒性的行为,但两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

(1)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是由对外部实施管理职能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 行政处分是由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监察机关等作出的。

(2)适用的管理领域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行政机关对外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领域; 行政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管理。

(3)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以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外部管理相对人为制裁对象; 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其职务上的违法失职行为作出的制裁。

(4)制裁的力式不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则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方式。

10.简述行政处理的含义和特征。

【答案】(1)行政处理的含义

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而依行政相对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定法上的表现形式一般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决定”。

(2)行政处理的特征

①行政处理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为实现法律、法规、规章所确立的行政管理目标、任务而依法对外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特定相对人的具体权益。

②行政处理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处理的目的在于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因此,它有必要针对特定的人和具体的事项作出。行政处理的相对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机关,还可以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

③行政处理的内容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理决定既能加予行政相对人以义务,又能赋予相对人以权利。行政处理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其内容必然是形成、变更或消灭特定行政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

④行政处理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虽然个别行政处理决定是即时作出的,但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往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并采用书面形式。即使行政主体相对享有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