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有权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对本级、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信访事项的处理需要本级人民政府协调的。 要求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措施、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措施、决定。 要求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信访结果处理信访事件。 对本级、下级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满的。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载明信访人的()等信息。 姓名(名称)。 住址和请求。 事实。 理由。 家庭情况。
下列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有()。 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 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信访工作机制主要包括()。 信访接待受理。 信访处理回复。 信访工作回访。 检查信访事项。 分析信访情况。
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复查的程序不包括()。 申请。 举证。 审查。 做出复查意见。
因()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