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2. 区域经济政策
【答案】区域经济政策是指政府旨在改善一国范围内经济的空间结构所制定的公共干预的准则及所有的公共干预行为。区域经济政策是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产业布局政策,以实现产业布局结构的合理化,纠正市场机制造成的国民经济空间结构的缺陷,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总目标。
3. 公司清算人
【答案】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清算人是公司解散后负责处理清算事务之人,一般为自然人,其与解散中公司之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为公司的负责人,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5. 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答案】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是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之一,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6. 预算外资金
【答案】预算外资金是指相关主体为了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
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虽然未纳入国家的预算管理,但它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
7. 自然保护区法
【答案】自然保护区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规定、建设、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划分、划定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权限,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的规范等内容。
8.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二、简答题
9. 简述我国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
【答案】(1)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
(2)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其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3)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为金融机构; 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己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4)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5)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合资各方均为金融机构; 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10.简述我国对保险业市场行为的监管。
【答案】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主要包括这两个方面:
(1)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
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主要涉及对交易条款的监管,特别是对关系到社会公益的险种的保险条款的监管。
基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对各类保险条款,应当依据其重要程度,分别要求报批或备案。其中,对于关系社会大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其保险条款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对于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则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2)对保险公司竞争行为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行为监管,涉及对保险公司的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也涉及对相关主体利益的保护。
各类保险机构之间,应当展开公平的、正当的、有效的竞争,不得从事各类限制竞争、低毁竞争对手商誉、虚假宣传和侵害相关主体权益的行为。
11.简述我国的税法体系。
【答案】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称之为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的实体税法,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六类:
(1)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关税等法律法规,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所得税法。所得税法是指调整所得税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财产税法。财产税是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我国现行财产税法规主要有《房产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烟叶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等。
(4)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法。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针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或者为了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类税收,包括《印花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
(5)资源税法。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规范,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6)其他实体税法。我国现行实体税法和计划待征税法律制度共有二十多种。我国税收程序法,主要指规定国家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和纳税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上述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2.《可再生能源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答案】我国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构建了五项重要的制度,即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
(1)总量目标制度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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