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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752政治学原理(一)之政治学原理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理解民族自决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答案】民族自决与国家主权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1)作为自主安排自己生活的权利,民族自决权的具体运用,可能是选择统一与联合,也可能是选择分离与独立。在后一种情况下,民族自决常常表现为对国家身份的追求,一般是摆脱某个国家的管辖,成为独立的主权单位。这又有两种类型:一是摆脱帝国统治; 二是分离出原属的多民族国家。

(2)由于随着历史的进步,宗主权已丧失合法性,因此对它的破坏是正义的。但对“分离出原属的多民族国家”类型来说,受损的却是国家主权原则。由于国家主权原则被公认为是国际法的基石,因此对它的破坏决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正义之举。如果国家主权可以被随意践踏,国际交往便无平等、秩序可言,霸权主义和分裂主义就会畅行无阻,民族自决权也就遭到扭曲而背离了它的根本目的。

2.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内,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力一,以实行自治的民族成员为主组成自治机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行使自治权利,遵照国家总的方针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并积极参与全国的政治生活。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2)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卫生等等在内的广泛的自治权;

(3)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而建立。只要在一定聚居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构成了一级自治单位,就可以建立民族自治地力一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中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维护了国家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又具有照顾少数民族特点的高度灵活性。它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结合。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保障和巩固祖国统一的正确的民族政策。

3. 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理论与无政府主义国家消亡理论的区别分析。

【答案】(1)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论,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自行消亡,而并非指所有国家都可以

自行消亡。因此,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是国家消亡的唯一道路。马克思主义主张用暴力推翻剥削阶级国家以后,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实现由有国家向无国家的过渡; 而无政府主义主张用暴力推翻剥削阶级国家以后,不要任何阶级的专政,一步跨入无国家的社会自治。

(2)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国家消亡和阶级的消灭是密切联系的。阶级消灭是国家消亡的基本前提,国家消亡是阶级消灭的必然结果。按马克思主义观点,国家消亡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①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是使国家逐步消亡的前提;

②在国内逐步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高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样,作为国家重要特征的压迫职能日趋减弱,以至最后消六。而国家的管理职能日趋扩大,逐步过渡到由不同于国家的另外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这是国家消亡的基本条件;

③国家消亡还必须具备物质基础。即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财富极大地丰富,逐步消灭三大差别,以至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强制机关来保卫公有制,保卫劳动的平等,保卫产品分配的平等; ④国家消亡不是一个国家所能实现的如果有帝国主义存在,有侵略势力存在,国家就不能消亡。故国家消亡还必须有外部条件,要全世界都进入共产主义; 而无政府主义的国家消亡理论主张在24小时内消灭一切国家,完全否认国家消亡的各种前提条件。

4. 简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

【答案】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基础上,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它表现为以特定阶级利益为基础,平等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国家形式。它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政治民主以特定政治统治的确立为其前提

政治民主是一种政治管理形式,政治管理要以社会政治统治为前提,民主也必须以特定政治统治的确定和存在作为自己确定和存在的基本前提。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则是以阶级的政治统治作为自己确定和存在的前提的。政治统治对于政治民主的前提意义,决定了政治民主的社会性质、基本构成和政治作用。

(2)政治民主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

马克思主义认为,特定的政治上层建筑取决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社会经济关系从两个层次上决定着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政治民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过是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则和规范在政治权力的组织运行方式和政治权利的实现方式中的运用。

(3)政治民主以公民权利的自由和平等为核心原则

政治民主首先集中体现为每个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立的政治人格和自由的权利。另外:政治民主还集中表现为公民之间享有权利的平等性,不承认有任何政治特权和社会特权,而规定任何公民在政治生活中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4)政治民主以多数决定作为基本规则

政治民主是社会政治成员把握自己的利益、意志和要求,自主自决,实行社会政治管理的形式,因此,它是以政治成员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意志一致为基础的。因此,民主政治一般视多数同意

为全体政治成员的共同利益所在,多数决定因而成为政治民主的基本规则。

(5)政治民主以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为基本实施方式

间接民主又称“代议民主”,是由人民选举出特定的公职人员实行社会政治管理的方式。直接民主即由社会全体政治成员直接管理或决定社会公共事务。

(6)政治民主以法治作为实施条件和保障

法治是实现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方式,其核心内容是以特定的规范、准则来强制规定社会成员的行为和行为方式。法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条件,同时民主政治中的法治又必须以民主政治作为基础和内容。

5. 有人认为“政治是社会权力的有限制的运用”。请谈谈你的理解。

【答案】政治是在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及其所表现的利益关系基础上,社会成员通过社会公共权力确认和保障其权利并实现其利益的一种社会关系。

(1)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不过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释政治的基本角度是社会关系,其确定政治关系的基本依据是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基础上,政治关系有不同的内容。

(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休现。经济,是指特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包含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生产过程中的支配被支配关系和生产成果的分配关系。

(3)政治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

在政治生活中,一切政治现象都与国家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

(4)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现象和其他一切社会现象一样,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矛盾运动,其产生、发展、变化乃至消失,都遵循着特定因果联系的规定性,都有着其客观内容。

6. 简述联邦制国家的特点。

【答案】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1)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问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2)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并约束其联邦成员;

(3)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4)联邦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5)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与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