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鲁东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之教育心理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操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答案】通过分析操作技能形成过程中的动作特点,一般认为操作技能的形成可以分为操作定向、操作模仿、操作整合与操作熟练四个阶段。
(1)操作的定向。操作定向即了解操作活动结构与要求,在头脑中建立起操作活动的定向映像的过程。
(2)操作的模仿。操作的模仿是指仿效教师示范的操作活动结构,在头脑中获得有关操作活动的初步的动觉映像。模仿是操作技能掌握的开端。
(3)定下来,并使各动作成分相互结合,成为定型的、一体化的动作。
(4)操作的熟练。操作的熟练是指所形成的动作方式对各种变化的条件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动作的执行达到高度的完善化和自动化。
2.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
①法律教育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近几年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儿童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扼制了在校生犯罪的隐患。虽
然社会风气没有明显好转,但在校生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②法律教育有助于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法可依,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3. 请结合教学实际,谈谈认知一发现学习论和有意义接受学习论的异同及其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意义。
【答案】(1)认知一发现学习论和有意义接受学习论的异同
布鲁纳是美国著名的认知教育心理学家,提出了认知一发现学习说,主张学习的目的在于以发现学习的方式,使学科的基本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奥苏伯尔根据学习进行的方式把学习分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又根据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把学习分为机械学习与意义学习,并认为学生的学习主要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他们的学习理论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也有许多的不同。
①相同
布鲁纳的发现法强调学生用自己的头脑去亲自获得知识,奥苏伯尔的接受学习强调充分利用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的同化作用。虽强调的侧重点不同,但都特别重视学生认知结构的作用,重视学生认知结构的构建;
布鲁纳和奥氏接受学习的含义都是模糊的,未能弄清接受学习的本质,都不是一种完备的科学理论。
②不同
学习的实质不同:布鲁纳发现学习的实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学习任何一门学科的最终目的是构建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而构建良好的认知结构常常需经过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过程。例如教师在讲循环系统的详情时,学生可能己经模糊地知道了血液循环,但不管新旧知识如何,学生都获得了一定知识的提高,还要对其进行转化,接着要对所学习的知识进行检验。奥氏的意义学习是指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学习“等边三角形”的概念时,其实质是三条边相等的三角形,而等边三角形与以前学习的三角形之间的联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非人为的。
教师所起的作用不同:发现学习是指教师起到引导者的作用,引导学生去发现学习。而接受学习不同于发现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学习者接受事物意义的学习。接受学习也是概念同化过程,是课堂学习的主要形式。同样学习惯性定律,发现学习的老师则让学生回顾坐车刹车时的感受,想象当时的场景来体会惯性定律,而接受学习的教师则先呈现惯性定律,让学生首先学习具体的这个概念。
适用学习的年龄范围不同:发现学习可以是年龄小的儿童,而奥苏伯尔的接受学习适合于年龄较大、有较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的人。
(2)认知—发现学习论和有意义接受学习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意义
①认识—发现学习论可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在学习的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能去积极探索问题,既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觉性,也有助于学生学会思考问题,从而构建新的知识体系;
②有意义接受学习能节省学生探索规律的时间,首先习得的一般经验之后,学生就可以在实际的情境中或者通过观察回忆等方式来理解知识,从而能将所习得的知识牵引到类似的问题情境中去。
4. 什么是知识? 知识有哪些类型? 知识在头脑中是如何表征的?
【答案】(1)知识的含义
知识是指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是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能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知识来源于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客观性。但知识并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因此,也具有主观性。
(2)知识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的不同反映深度,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对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理性知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②根据知识的不同抽象程度,可分为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具体知识是指具体而有形的、可通过直接观察而获得的信息。该类知识往往可以用具体的事物加以表示。抽象知识是指不能通过直接观察,只能通过定义来获取的知识。这类知识往往是从许多具体事例中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或原理。
③根据知识的不同表述形式,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又称为描述性知识,主要反映事物的状态、内容及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说明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一般可以用口头或书面言语进行清楚明白的陈述。程序性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主要反映活动的具体过程和操作步骤,说明做什么和怎么做,它是一种实践性知识,主要用于实际操作。
④布卢姆在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把知识分为二个大的类别:具体的知识、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以及学科领域中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具体的知识指具体的、独立的信息,主要指具体指称物的符号。方式方法知识是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普遍原理知识指把各种现象和观念组织起来的主要体系和模式的知识。该类知识处于高度抽象和非常复杂的水平上。
(3)知识的表征
知识的表征即知识在头脑中的组织结构,其形式有概念、命题、表象和图式等。
①概念代表事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是一种简单的表征形式。特征本身又是由更基本的成分组成的,如知觉特征、功能特征、关系特征等。由于不同概念在头脑中是互相联系的,又具有一定层次关系,因此它们就构成了一种语义层次网络组织。
②命题是意义或观念的最小单元,用于表述一个事实或描述一个状态,通常由一个关系和一